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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口服液

明珠口服液

处方药 非医保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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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肾阴虚之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症见:视力下降,视瞻有色,视物变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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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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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明珠口服液
明珠口服液
胱氨酸片
胱氨酸片
主要成分

决明子、制何首乌、珍珠母、菊花、夏枯草、当归、白芍、枸杞、赤芍、红花、益母草、车前子、茯苓、冬瓜子、甘草。

本品主要成份为胱氨酸。

生产企业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汾河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0009

国药准字H200732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肝肾阴虚之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症见:视力下降,视瞻有色,视物变形等。

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3次。1个月为1个疗程。

口服。一次25~100mg,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用于肝肾阴虚之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视网膜病变,症见:视力下降,视瞻有色,视物变形等。

用于病后和产后继发性脱发症、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肝功能不良者,脾虚便溏者慎用。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5. 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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