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抗过敏药,有消炎止痒作用。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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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丹皮酚、丁香油。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八醇、白凡士林、液状石蜡、羟苯乙酯、甘油、三乙醇胺、十二烷基硫酸钠。 |
重组人干扰素α2b,人血白蛋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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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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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837 |
国药准字S1998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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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抗过敏药,有消炎止痒作用。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可用于急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等)、尖锐湿疣、毛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爱滋病相关性卡波济氏肉瘤、恶性黑色素瘤等疾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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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防治感冒可涂鼻下上唇处,鼻炎涂鼻腔内。 |
本品可以采用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内注射。用1一2m1无菌注射用水完全溶解后使用。1.慢性乙型肝炎:推荐剂量为每次300-500万国际单位(IU),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3-6个月为一个疗程,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2.慢性丙型肝炎:推荐剂量为每次300-500万国际单位(IU),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3-6个月为一个疗程,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3.尖锐湿疣:推荐剂量为每次100-300万国际单位(IU),每周隔日注射三次,1-2个月为一个疗程。4.毛细胞白血病:推荐剂量为每次300万国际单位(IU),每周隔日注射三次,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通常经过1-2个月的治疗后表现出疗效,其后可进行间歇治疗,使病情长期缓解。5.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推荐剂量为每日注射300-900万国际单位(IU),治疗三个月,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血象缓解后可进行维持治疗,隔日注射一次,9-10个月后细胞遗传学指标可有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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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干扰素α2b或本制剂其它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以及严重的肝、肾及骨髓功能不正常的患者忌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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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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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抗过敏药,有消炎止痒作用。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 |
可用于急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等)、尖锐湿疣、毛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瘤、爱滋病相关性卡波济氏肉瘤、恶性黑色素瘤等疾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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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发热、寒颤、乏力、头痛、肌肉酸痛、厌食等类似流感样症状,加服解热镇痛药物(扑热息痛等)可以减轻或消除这些症状。这些症状也可随着继续用药或调整用药剂量而缓解。常见的血液学指标异常有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和转氨酶增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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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患处忌同时使用油脂类物质及护肤品。 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6.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7.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并给予适当的治疗。 2.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常出现在用药的初期,多为一过性和可逆性反应;如发生中等程度至严重的不良反应,可考虑调整患者的用药剂量直至停止使用本品。 3.由于没有资料表明给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是否会对胎儿造成影响,只有当用药对母体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方可使用本品。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