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全身麻醉的镇静,减轻气管插管和手术过程中的应激反应,以及非插管患者术前和操作过程中的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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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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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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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219 |
国药准字Z53021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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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全身麻醉的镇静,减轻气管插管和手术过程中的应激反应,以及非插管患者术前和操作过程中的镇静。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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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0.1μg/kg,维持剂量0.020.07μg/kg/h。儿童:初始剂量0.20.5μg/kg,维持剂量0.10.4μg/kg/h。根据患者反应调整剂量。 |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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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包括低血压、心动过缓、口干、头痛、恶心和呕吐。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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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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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全身麻醉的镇静,减轻气管插管和手术过程中的应激反应,以及非插管患者术前和操作过程中的镇静。 |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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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监测生命体征;3.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合用;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5. 儿童和老年人使用需特别小心;6. 过敏体质患者慎用。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