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全身麻醉的镇静,减轻气管插管和手术过程中的应激反应,以及非插管患者术前和操作过程中的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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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人工牛黄、南板蓝根、对乙酰氨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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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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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219 |
国药准字Z44023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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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全身麻醉的镇静,减轻气管插管和手术过程中的应激反应,以及非插管患者术前和操作过程中的镇静。 |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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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0.1μg/kg,维持剂量0.020.07μg/kg/h。儿童:初始剂量0.20.5μg/kg,维持剂量0.10.4μg/kg/h。根据患者反应调整剂量。 |
直肠给药。一至三岁小儿一次1粒,一日1次,三至六岁一次1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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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包括低血压、心动过缓、口干、头痛、恶心和呕吐。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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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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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全身麻醉的镇静,减轻气管插管和手术过程中的应激反应,以及非插管患者术前和操作过程中的镇静。 |
解热镇痛,利咽解毒,祛痰定惊。用于小儿发热,惊悸不安,咽喉肿痛及肺热痰多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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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监测生命体征;3.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合用;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5. 儿童和老年人使用需特别小心;6. 过敏体质患者慎用。 |
1.本品以清热为主,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发热持续未缓解,应及时就诊。2.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