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抑制皮脂腺分泌及痤疮杆菌生长。用于黑头、白头粉刺及脓疮型痤疮。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酮粉,甲氧苄啶,维生素A,维生素E。辅料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盐、卡波姆、丙二醇、卡必醇、月桂醇、尼泊金乙酯、三乙醇胺、乙醇、纯化水。 |
喜树碱。 |
|
生产企业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3071 |
国药准字H2005400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制皮脂腺分泌及痤疮杆菌生长。用于黑头、白头粉刺及脓疮型痤疮。 |
用于寻常型银屑病。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次。 |
薄涂于病损处,每日1次,每日用量不超过10g,每疗程时间不超过6周。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禁忌 |
|
|
|
成分 |
抑制皮脂腺分泌及痤疮杆菌生长。用于黑头、白头粉刺及脓疮型痤疮。 |
用于寻常型银屑病。 |
|
药理作用 |
个别病人用药后,用药部位可出现红斑、水肿、骚痒、疼痛及色素沉着。应及时停药,待症状消失后,仍可继续使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5.以脓肿、囊肿、硬结为主的痤疮不宜使用。 6.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涂用化妆品或做皮肤美容护理。 7.用部位出现灼热感瘙痒,或红肿等表现,应停止使用,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在医生指导下应用。2.忌用于眼周、口周、阴囊、外阴、腋下、腹股沟及面部。3.尽可能避免涂在正常皮肤上。4.慎用于有生育要求的青年男女,尤其是需大面积使用时,更应注意。5.长期反复或大面积使用时,注意对肝肾毒性,并需定期检查肝肾功能及血尿常规等。6.用药时勿用力摩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