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抑制皮脂腺分泌及痤疮杆菌生长。用于黑头、白头粉刺及脓疮型痤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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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丹参酮粉,甲氧苄啶,维生素A,维生素E。辅料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盐、卡波姆、丙二醇、卡必醇、月桂醇、尼泊金乙酯、三乙醇胺、乙醇、纯化水。 |
醋酸曲安奈德。其化学名为:16α,17-[(甲基亚乙基)双(氧)]-11β,,21-二羟基-9-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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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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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53071 |
国药准字H3102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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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制皮脂腺分泌及痤疮杆菌生长。用于黑头、白头粉刺及脓疮型痤疮。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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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次。 |
用法用量: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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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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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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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抑制皮脂腺分泌及痤疮杆菌生长。用于黑头、白头粉刺及脓疮型痤疮。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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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忌以手挤压患处。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5.以脓肿、囊肿、硬结为主的痤疮不宜使用。 6.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涂用化妆品或做皮肤美容护理。 7.用部位出现灼热感瘙痒,或红肿等表现,应停止使用,用温水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2.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6.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