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如流感杆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属等引起的呼吸道、尿路、肠道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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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砜霉素。 |
丁香叶,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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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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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642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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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如流感杆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属等引起的呼吸道、尿路、肠道等感染。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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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5-3g,分3-4次,严重感染者剂量加倍。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分4次服。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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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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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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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如流感杆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属等引起的呼吸道、尿路、肠道等感染。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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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发生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其发生率在10%以下。 2、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3、早产儿及新生儿中尚未发现有“灰婴综合征”者。仅有个例报道有出现短暂性皮肤和面色苍白。 4、本品亦可引起造血系统的毒性反应,主要表现为可逆性的红细胞生成抑制,白细胞减低和血小板减少;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者罕见。 5、中枢神经系统反应主要表现为头痛、嗜睡、头晕和周围性神经炎,视觉减退、痛觉过敏等症状。脚部反应较手更严重,停药后可恢复。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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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疗程较长者需定期检查网织红细胞数,以及时发现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发生。 2、肾功能不全者甲砜霉素排出减少,体内可有蓄积倾向,应减量应用。 3、老年患者用药应根据肾功能调整用药。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尤其是妊娠后期或分娩期妇女应尽量避免使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哺乳。 5、儿童用药:新生儿避免使用。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