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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处方药 非医保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慢性肝性脑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及慢性迁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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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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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复方亮氨酸颗粒(3AA)
田七痛经胶囊
田七痛经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亮氨酸、异亮氨酸、缬氨酸。

三七、五灵脂、蒲黄、延胡索、川芎、木香、小茴香、冰片。

生产企业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6035

国药准字Z5302139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慢性肝性脑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及慢性迁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用法用量

口服。 1、肝性脑病:昏迷期一次2-3袋,一日三次;清醒后一次1袋。 2、慢性肝病:一次1袋。一日3-4次吞服或冲服,或遵医嘱。

口服。经期或经前5天一次3~5粒,一日3次,经后可继续服用,一次3~5粒,一日2~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慢性肝性脑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及慢性迁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通调气血,止痛调经。用于经期腹痛及因寒所致的月经失调。

药理作用

尚未发现有不良反应报道。

注意事项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 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月经失调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 4.痛经伴月经失调或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起服用至痛经缓解。 7.按用法用量使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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