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治精神分裂症,缓解幻觉、妄想等阳性症状,改善情感淡漠、社交退缩等阴性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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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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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云阳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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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356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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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治精神分裂症,缓解幻觉、妄想等阳性症状,改善情感淡漠、社交退缩等阴性症状。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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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日25mg,分两次服用。根据病情和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400mg。维持剂量应根据个体反应调整。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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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引起嗜睡、头晕、口干、便秘、体重增加等副作用。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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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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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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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治精神分裂症,缓解幻觉、妄想等阳性症状,改善情感淡漠、社交退缩等阴性症状。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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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服药期间避免饮酒;2. 定期检查血常规和肝功能;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和老年人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