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湿,解毒散结。用于湿热毒邪聚结肌肤所致的粉刺,症见颜面皮肤光亮油腻,黑头粉刺,脓疱,结节,伴有口苦,口黏,大便干;痤疮见上述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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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升麻、柴胡、麦冬、野菊花、黄芩、玄参、石膏、石斛、 龙胆、大青叶、金银花、竹茹、 蒲公英、淡竹叶、 夏枯草、紫草。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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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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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249 |
国药准字H20063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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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解毒散结。用于湿热毒邪聚结肌肤所致的粉刺,症见颜面皮肤光亮油腻,黑头粉刺,脓疱,结节,伴有口苦,口黏,大便干;痤疮见上述证者。 |
用于治疗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疮、毛囊炎、足癣继发化感染、湿疹继发性感染、及其它表浅局限性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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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粒,一日3次。 |
外用:每次适量涂患处,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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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轻微瘙痒、灼热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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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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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利湿,解毒散结。用于湿热毒邪聚结肌肤所致的粉刺,症见颜面皮肤光亮油腻,黑头粉刺,脓疱,结节,伴有口苦,口黏,大便干;痤疮见上述证者。 |
用于治疗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疮、毛囊炎、足癣继发化感染、湿疹继发性感染、及其它表浅局限性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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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忌食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脾虚便溏者慎用;4.如伴有感染,需配合使用抗生素;5.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及时就医。 |
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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