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利湿,解毒散结。用于湿热毒邪聚结肌肤所致的粉刺,症见颜面皮肤光亮油腻,黑头粉刺,脓疱,结节,伴有口苦,口黏,大便干;痤疮见上述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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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升麻、柴胡、麦冬、野菊花、黄芩、玄参、石膏、石斛、 龙胆、大青叶、金银花、竹茹、 蒲公英、淡竹叶、 夏枯草、紫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鬼臼毒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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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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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249 |
国药准字H20113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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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利湿,解毒散结。用于湿热毒邪聚结肌肤所致的粉刺,症见颜面皮肤光亮油腻,黑头粉刺,脓疱,结节,伴有口苦,口黏,大便干;痤疮见上述证者。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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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粒,一日3次。 |
①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 ②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 ③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 ④每日用药2次,早晚各1次,连续3天,随后的4天不涂药液,此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如三个疗程后仍有湿疣,患者应及时就医以进一步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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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①多数病人用药后涂药部位可出现不同程度烧灼感或刺痛感,以及红斑、水肿和糜烂。 ②脱落后局部可出现红斑或浅表糜烂,以上均为常见的局部反应,不必停药。 ③个别患者局部反应严重,可用消炎、收敛药液冷湿敷或用霜、乳、糊剂处理,可很快显著减轻症状,对于局部出现严重溃疡、水肿、剧烈疼痛者,必要时可停止治疗。 ④少数病人治疗过程中无任何不良反应。 ⑤外用治疗未见系统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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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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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利湿,解毒散结。用于湿热毒邪聚结肌肤所致的粉刺,症见颜面皮肤光亮油腻,黑头粉刺,脓疱,结节,伴有口苦,口黏,大便干;痤疮见上述证者。 |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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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忌食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3.脾虚便溏者慎用;4.如伴有感染,需配合使用抗生素;5.如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及时就医。 |
①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②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③严禁药液与健康皮肤长期接触,因为药液中的活性成份能损害健康皮肤。 ④治疗期间,最好不要性交。 ⑤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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