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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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每袋40克,含水杨酸7.2克,苯甲酸4.8克,硼酸16克,苦参8克。辅料为:滑石粉。 |
本品主要成分: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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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人福成田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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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32 |
国药准字H20063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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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
用于治疗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疮、毛囊炎、足癣继发化感染、湿疹继发性感染、及其它表浅局限性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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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取药粉40克加沸水1000~1500毫升,或取药粉20克加沸水500~750毫升,搅拌,溶解,放温,趁热浸泡患处20~30分钟,一日1次,连续三日为一疗程。 |
外用:每次适量涂患处,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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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偶有轻微瘙痒、灼热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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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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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燥湿,杀虫敛汗。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 |
用于治疗细菌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疮、毛囊炎、足癣继发化感染、湿疹继发性感染、及其它表浅局限性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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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用药一次,观察3日,无不良反应,可连续使用3次;如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