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燥湿,杀虫止痒。适用于因湿热蕴结所致的汗泡型手足癣,症见水疱,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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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白矾(煅)、皂矾(假)、大皂角、黄精、地骨皮。 |
桐叶、麻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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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天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湘西宏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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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617 |
国药准字Z20063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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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适用于因湿热蕴结所致的汗泡型手足癣,症见水疱,瘙痒。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祛腐生肌。用于面积小于29%的Ⅱ度烧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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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浸泡。一日1袋,加沸水1500毫升化开,待温后,浸泡患处20~30分钟。浸泡液可用2次,第二次用时需重新加热。 |
外用适量,涂擦于烧烫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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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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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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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适用于因湿热蕴结所致的汗泡型手足癣,症见水疱,瘙痒。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祛腐生肌。用于面积小于29%的Ⅱ度烧烫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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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创面分泌物较多者,或深Ⅱ度烧伤用药过程中创面出现浅黄绿色液化物时,均每日用生理盐水清洗创面1次。分泌物明显减少后停止清洗,可用棉球将分泌物清除后局部涂药。涂药以局部保持湿润状态,不流为度(约1.5ml/1%体表面积),创面暴露;或用浸透药液的单层纱布覆盖创面,但不能包扎。2、创面有化脓,或有全身感染症状,应选用对细菌敏感的抗生素。3、有水、电解质平衡紊乱者请及时采用相应补液及纠正电解质平衡紊乱的处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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