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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巴喷丁

加巴喷丁

处方药 医保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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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疱疹感染后神经痛:用于成人疱疹后神经痛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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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巴喷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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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加巴喷丁
加巴喷丁
醋酸甲羟孕酮片
醋酸甲羟孕酮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加巴喷丁。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化学名称: 6α-甲基-17α-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分子式:C24H34O4分子量:386.53

生产企业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Pfizer Italia S.r.l.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526

注册证号H201406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疱疹感染后神经痛:用于成人疱疹后神经痛的治疗。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用法用量

1、疱疹感染后神经痛:第一天一次性服用加巴喷丁0.3g,第二天服用0.6g,分两次服完;第三天服用0.9g,分三次服完。随后,根据缓解疼痛的需要,可逐渐增加剂量至每天1.8g,分三次服用。国外临床研究中,在每天1.8g至3.6g剂量范围内其疗效相当,每天超过1.8g的剂量未显示出更多益处。 2、癫痫:加巴喷丁可与其它抗癫痫药物合用进行联合治疗。 (1)加巴喷丁的给药途径为口服,分次给药(每日3次)。给药方法从初始低剂量逐渐递增至有效剂量。12岁以上患者:在给药第一天可采用每日一次,每次0.3g;第二天为每日二次,每次0.3g,第三天为每日三次,每次0.3g,之后维持此剂量服用。据国外研究文献报道,加巴喷丁的用药剂量可增至每日1.8g,还有部分病人在用药剂量达每日2.4g仍能耐受。每天2.4g以后剂量的安全性尚不确定。 (2)3-12岁的儿科患者:开始剂量应该为10-15mg/kg/d,每日3次,在大约3天后达到有效剂量。在5岁以上的患者加巴喷丁的有效剂量为25-35mg/kg/d,每日三次。3-4岁的儿科患者的有效剂量是40mg/kg/d,每日三次。如有必要,剂量可增为50mg/kg/d。长期临床研究表明剂量增加到50mg/kg/d耐受性良好。两次服药之间的间隔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2小时。为减少头晕、嗜睡等不良反应的发生,第一天用药可在睡前服用。 (3)在加巴喷丁用药过程中无需监测加巴喷丁的血药浓度。而且,由于加巴喷丁在药代动力学方面与其它常规抗癫痫药物之间无明显的相互作用,所以与此药联合治疗不会改变这些常规抗癫痫药物的血浆浓度。 (4)在治疗过程中,加巴喷丁的停药或新治疗方案的加入均需逐渐进行,时间最少为一周。 (5)门诊病人很难测量肌酐清除率。肾功能稳定的患者的肌酐清除率(CCr)可以根据Cockcroft和Gault的方程式合理的估计: 女性CCr=(0.85)×(140-age)×(weight)/[(72)(SCr)]; 男性CCr=(140-age)×(weight)/[(72)(SCr)]; 其中年龄单位是年,体重单位是kg,SCr是血清肌酐,单位是mg/dL。

给药途径:口服。本品须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服用。 乳腺癌:推荐每日 500-1500mg,甚至每日高达 2g (大剂量可分成每天 2-3次用药)。 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每日 100-500mg。一般一次 100m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 500mg,每日一次。

副作用

1、已知对该药中任一成份过敏的人群、急性胰腺炎的患者禁服加巴喷丁胶囊。 2、加巴喷丁胶囊对于原发性全身发作,如失神发作的患者无效。

应用孕激素治疗偶见或罕见以下不良反应,按照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而非发生频率依次罗列如下: 免疫系统异常 超敏反应(如过敏反应和过敏样反应、血管性水肿) 内分泌异常 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如类库欣综合征)、长期无排卵 代谢和营养异常 水肿/液体潴留、体重变化、糖尿病恶化 精神异常 意识模糊、抑郁、欣快、性欲改变、失眠、神经质 神经系统异常 抑郁、头晕、头痛、集中力缺失、嗜睡、脑梗塞、肾上腺素样反应(手细颤、出汗、夜间小腿痛性痉挛) 眼部异常 视觉障碍、糖尿病性白内障、视网膜血栓形成 心脏异常 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悸、心动过速 血管异常 血栓栓塞疾病、潮热 呼吸道、胸部及纵膈异常 肺栓塞 消化道异常 便秘、腹泻、口干、恶心、呕吐 肝胆异常 黄疸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痔疮、脱发、多毛症、瘙痒症、皮疹、荨麻疹 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 糖尿 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 异常子宫出血(不规律、增加、减少)、闭经、宫颈糜烂、乳溢、乳房痛 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 疲劳、注射部位反应、不适、发热 实验室检查 宫颈分泌物改变、食欲改变、肝功能异常、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升高、高钙血症、糖耐量下降、血压升高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本品禁用于妊娠女性。一些报告提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妊娠早期宫内暴露于孕激素类药物与胎儿生殖器异常有关。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妊娠,则应被告知本品对于胎儿的潜在危害。2.哺乳: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分泌在乳汁中。虽尚无证据提示这将对被哺乳婴儿带来任何危害,仍建议在使用醋酸甲羟孕酮片治疗期间避免哺乳。儿童用药:不适用于儿童。老年用药:没有证据显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在药物代谢方面存在差异。因此,相同的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适用于每个年龄组。

成分

1、疱疹感染后神经痛:用于成人疱疹后神经痛的治疗。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药理作用

1、疱疹感染后神经痛:主要是眩晕,嗜睡,以及周围性水肿,国外临床试验中发生的其他发生率高于1%并高于安慰剂对照组的不良事件包括: (1)全身:衰弱、感染、头痛、意外外伤、腹痛。 (2)消化系统:腹泻、便秘、口干、恶心、呕吐、胃肠胀气。 (3)代谢和营养紊乱:体重增加、高血糖。 (4)神经系统:共济失调、思维异常、异常步态、不配合、感觉迟钝。 (5)呼吸系统:咽炎。 (6)皮肤和附属器官:皮疹。 (7)特殊感官:弱视、复视、结膜炎、中耳炎。 2、癫痫: (1)最常见的不良事件是嗜睡、疲劳、眩晕、头痛、恶心、呕吐、体重增加、紧张、失眠、共济失调、眼球震颤、感觉异常及厌食。 (2)偶有出现衰弱、视觉障碍(弱视、复视)、震颤、关节脱臼、异常思维、健忘、口干、抑郁及情绪化倾向。 (3)在临床研究中以下情况偶有发生:消化不良、便秘、腹痛、尿失禁、食欲增加、鼻炎、咽炎、咳嗽、肌痛、背痛、面部和肢端或全身水肿、勃起功能下降、牙齿异常、牙龈炎、瘙痒症、白细胞减少症、骨折、血管扩张及高血压。 (4)另外,在12岁以下儿童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攻击性行为、情绪不稳定、多动(过多的运动,部分不能控制)、病毒感染、发热。 (5)加巴喷丁胶囊治疗的患者中有发生出血性胰腺炎的报道。 (6)有个别病例服用加巴喷丁胶囊治疗时发生过敏反应的报道(Stevens-Johnson综合征,多形性红斑)。 3、实验室检查:临床对照研究中,有16%的患者出现可能与临床相关的血糖波动(<3.3mmol/L或者≥7.8mmol/L,正常值范围3.5-5.5mmol/L)。与其他抗癫痫药同时使用,有肝功能试验结果升高的报道。

注意事项

1、国外研究报道: (1)撤药促使癫痫发作以及癫痫持续状态: ①抗癫痫药物不应该突然停止服用,因为可能增加癫痫发作的频率。 ②在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加巴喷丁治疗组患者癫痫持续状态的发生率为0.6%(3/543),而安慰剂组为0.5%(2/378)。在所有研究(包括对照和非对照的)中用加巴喷丁治疗的2074名患者中有31名(1.5%)出现癫痫持续状态。其中14名患者在以前的治疗中或服用其他药物时未出现过癫痫持续状态。由于没有足够的病史资料可以用,所以不能说加巴喷丁的治疗是否与癫痫持续状态的发生率比未用加巴喷丁治疗者高或低有关系。 (2)潜在的致癌作用: ①动物致癌性临床前研究发现雄性大鼠胰腺腺泡腺癌的发生率较高,该结果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加巴喷丁上市前临床研究对于预测其诱发人体肿瘤的潜在可能性尚不明确。 ②临床研究包括2085名长期服药的患者,在停止服用加巴喷丁后2年内其中10名患者出现了新的肿瘤(2例乳腺癌、3例脑癌、2例肺癌、1例肾上腺癌、1例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1例子宫内膜癌),11名患者出现肿瘤恶化(其中9例脑癌、1例乳腺癌、1例前列腺癌)。由于没有未经过加巴喷丁治疗的相似人群在肿瘤发生和复发率上的背景资料,因此不可能知道该研究中治疗是否会影响发生率。 (3)突然的和不能解释的死亡: ①在加巴喷丁上市前研究过程中,2203名治疗者(其中2103名患者为长期治疗)中有8人出现了突然的和不能解释的死亡。 ②这些死亡者中的一些可解释为癫痫发作导致的死亡,例如在晚上癫痫发作未被察觉。该情况的发生率为0.0038人/年。尽管该比率已经超过了相同年龄和性别健康者的比率,但却在未服用加巴喷丁的癫痫者突然死亡发生率的范围之内(从普通者的0.0005-与该试验相似的临床试验人群的0.003,或0.0005-难治患者的0.005)。因此,结果是否可信取决于接受加巴喷丁治疗的人群的可比性和统计的精确性。 (4)特殊注意事项: ①临床对照研究中,16%的患者出现了可能有临床意义的血糖波动(<3.3mmol/L或者≥7.8mmol/L,正常值范围3.5-5.5mmol/L)。因此糖尿病患者需经常监测血糖,如必要,随时调整降糖药剂量。 ②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服用本品必须减量。 ③曾有服用本品发生出血性胰腺炎的报告。因此,如出现胰腺炎的临床症状(持续性腹痛、恶心、反复呕吐),应立即停用本品,并进行全面的体检,临床和实验室检查以期尽早诊断胰腺炎。 ④对慢性胰腺炎的患者,尚无充分的使用加巴喷丁的经验,应由医生决定加巴喷丁的使用。 ⑤同时使用吗啡治疗的病人加巴喷丁的血药浓度可能会升高。应仔细观察病人是否出现嗜睡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现象,应适当减少加巴喷丁或吗啡的剂量。 (5)对驾驶及机械操作的影响: ①本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可引起镇静、眩晕或类似症状。 ②因此,即便按照规定剂量服用本品,也可降低反应速度,使驾驶能力、操纵复杂机器的能力和在暴露环境中工作的能力受到损害,特别在治疗初期、药物加量、更换药物时或者同时饮酒时。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目前尚无孕期妇女使用本品的经验,只有在充分评估利益/风险后,才可以使用本品。 (2)本品在母乳中有分泌,因尚不能排除本品可致婴儿严重不良事件的可能,所以哺乳期妇女在必须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3、儿童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4、老年用药: (1)治疗疱疹感染后神经痛同样的剂量对75岁及以上患者的疗效比年轻患者的疗效好。但是也不能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除周围性水肿和共济失调随年龄增长而增加外,副作用的类型和发生率在各年龄组之间相似。 (2)治疗癫痫,65岁以上的人群,未进行过系统的研究。然而临床观察表明,该年龄段人群中不良事件的表现与较年轻者未见不同。 5、药物过量: (1)据报道,在服用加巴喷丁过量达49g的患者中,可出现复视、口齿不清、嗜睡、淡漠和腹泻。所有患者经抢救后康复。 (2)加巴喷丁可通过血液透析清除。尽管在本品过量的患者尚未进行血液透析,但在一些肾功能损害患者体内可被观察到其清除过程。

本品应该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师监督指导下使用,且患者须进行定期随访。 ·应对本品治疗期间发生的意外阴道出血进行仔细检查,明确诊断。 ·在送检子宫内膜或宫颈组织时,应告知病理学家(实验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体潴留,因此应慎用于可能因液体潴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具有临床抑郁治疗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监测。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观察。 ·应告知医生/实验室本品的应用可降低下述内分泌指标的水平: a. 血浆/尿类固醇(如皮质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b. 血浆/尿促性腺激素(如LH 和FSH) c.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 ·如果视力突然部分或完全丧失或如果突发眼球突出、复视或偏头痛,在检查期间不应再给药。如果检查提示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则应立即停药。 ·虽然应用醋酸甲羟孕酮与诱发血栓栓塞性疾病并无明确因果关系,但不推荐本品用于任何具有静脉血栓栓塞(VTE)病史的患者。对于接受本品治疗时发生VTE 的患者,建议停用本品。 ·本品可能会引起类库欣综合征。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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