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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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硫氧嘧啶。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氮磺吡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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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同达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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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951 |
国药准字H14022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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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 |
1.溃疡性结肠炎 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2.Crohn’s病 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的患者。3.类风湿性关节炎 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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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用于: 1、治疗成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开始剂量一般为每天300mg(3片)。视病情轻重介于150-400mg(1片半-4片),分次口服,一日最大量600mg(6片)。 2、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维持量每天50-150mg(半片-1片半),视病情调整。 3、小儿开始剂量每日按体重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酌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初剂量为一日2-3g(8-12片),分3-4次口服。其它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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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严重缺乏、对硫脲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厌食、体温上升、红斑及搔痒、头痛、心悸。2.下面所列的不良反应较少见,且可能与剂量有关:血液系统反应:红细胞异常(如:溶血性贫血、巨红细胞症),紫绀。2.胃肠道反应:胃痛及腹痛。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晕、耳鸣。肾脏反应:蛋白尿、血尿。皮肤反应:皮肤黄染。3.下列反应可能与剂量无关:血液系统反应:骨髓抑制如伴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胃肠道反应:肝炎、胰腺炎。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周围神经病变、无菌性脑膜炎。皮肤反应:出疹、荨麻疹、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脱落性皮炎、表皮坏死溶解综合征、光敏感性。肺部反应:肺部并发症(纤维性肺泡炎伴有如:呼吸困难、咳嗽、发热、嗜酸粒细胞增多症)。4.其他过敏反应:眶周水肿、血清病、LE综合征、肾病综合征。5.男性生殖功能紊乱:曾报道使用柳氮磺吡啶治疗的男性出现精液缺乏性不育。停止用药可逆转此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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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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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 |
1.溃疡性结肠炎 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2.Crohn’s病 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的患者。3.类风湿性关节炎 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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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常见有头痛、眩晕,关节痛,唾液腺和淋巴结肿大以及胃肠道反应。也有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有的皮疹可发展为剥落性皮炎。 2、个别病人可致黄疸和中毒性肝炎。 3、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粒细胞缺乏症。故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白细胞数低于4×109/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时,应按医嘱停用或调整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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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使AST、ALT、ALP、Bil升高。 3、外周血白细胞偏低、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4、应用本品后,皮疹、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的发生率较丙硫氧嘧啶高,故目前已较少应用。 |
1. 服用期间应多饮水,保持大便通畅;2. 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3.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 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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