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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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硫氧嘧啶。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
| 生产企业 | 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951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
| 用法用量 | 本品用于: 1、治疗成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开始剂量一般为每天300mg(3片)。视病情轻重介于150-400mg(1片半-4片),分次口服,一日最大量600mg(6片)。 2、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维持量每天50-150mg(半片-1片半),视病情调整。 3、小儿开始剂量每日按体重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酌减。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
| 副作用 | 严重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严重缺乏、对硫脲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
| 药理作用 | 1、常见有头痛、眩晕,关节痛,唾液腺和淋巴结肿大以及胃肠道反应。也有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有的皮疹可发展为剥落性皮炎。 2、个别病人可致黄疸和中毒性肝炎。 3、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粒细胞缺乏症。故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白细胞数低于4×109/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时,应按医嘱停用或调整用药。 | ||
| 注意事项 | 1、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使AST、ALT、ALP、Bil升高。 3、外周血白细胞偏低、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4、应用本品后,皮疹、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的发生率较丙硫氧嘧啶高,故目前已较少应用。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