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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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硫氧嘧啶。 |
本品主要成份为恩替卡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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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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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951 |
国药准字H20203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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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 |
恩替卡韦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包括代偿及失代偿期肝病患者)。也适用于治疗2岁至<18岁慢性HBV感染代偿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儿童患者,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ALT水平持续升高的证据或中度至重度炎症和或纤维化的组织学证据。其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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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用于: 1、治疗成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开始剂量一般为每天300mg(3片)。视病情轻重介于150-400mg(1片半-4片),分次口服,一日最大量600mg(6片)。 2、病情控制后逐渐减量,维持量每天50-150mg(半片-1片半),视病情调整。 3、小儿开始剂量每日按体重4mg/kg,分次口服,维持量酌减。 |
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恩替卡韦。恩替卡韦应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推荐剂量:成人:口服恩替卡韦,每天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时发生病毒血症或出现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患者为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两片)。失代偿性肝病患者,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两片)。儿童:体重32.6kg或以上患者每日剂量应该为本品0.5mg,体重大于10kg且小于326kg患者应该使用口服溶液。儿童患者的治疗决定应该仔细考虑个体患者的需要,并参考现行儿童治疗指南,包括有价值的基线组织学信息。连续治疗的长期病毒学抑制获益必须权衡延长治疗的风险,包括耐药乙型肝炎病毒的出现。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代偿性肝病儿童患者,治疗前血清ALT升高应该至少持续6个月;HBeAg阴性儿童患者治疗前血清ALT升高至少持续12个月。儿童患者的治疗持续时间:尚不清楚最佳治疗持续时间。按照现行儿童治疗指南可考虑停止治疗的情况如下:HBeAg阳性患者的治疗应该持续至达到HBVDNA不可测水平和HBeAg血清学转换(至少间隔3-6个月的2次连续血清样本HBeAg消失和抗-HBe阳性)后至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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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功能损害、白细胞严重缺乏、对硫脲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安全性概述:在代偿性肝病患者的临床研究中,可能与恩替卡韦相关的常见不同程度不良反应为头痛(9%)、疲劳(6%)、眩晕(4%)和恶心(3%)。恩替卡韦治疗期间与停药后的肝炎急性发作也有报告(见【注意事项】和c.选择性不良反应的描述)。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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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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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尤其适用于: |
恩替卡韦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包括代偿及失代偿期肝病患者)。也适用于治疗2岁至<18岁慢性HBV感染代偿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儿童患者,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ALT水平持续升高的证据或中度至重度炎症和或纤维化的组织学证据。其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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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有头痛、眩晕,关节痛,唾液腺和淋巴结肿大以及胃肠道反应。也有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有的皮疹可发展为剥落性皮炎。 2、个别病人可致黄疸和中毒性肝炎。 3、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粒细胞缺乏症。故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白细胞数低于4×109/L或中性粒细胞低于1.5×109/L时,应按医嘱停用或调整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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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功能。 2、对诊断的干扰: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使AST、ALT、ALP、Bil升高。 3、外周血白细胞偏低、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 4、应用本品后,皮疹、粒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的发生率较丙硫氧嘧啶高,故目前已较少应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和血磷水平;5. 服药期间避免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