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硝酸硫康唑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适用于治疗由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和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股癣、体癣、足癣,也可用于花斑糠疹(俗称花斑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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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化学成份为硝酸硫康唑。分子式:C18H15CL3N2SHNO3分子量:460.56 |
盐酸环丙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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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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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0058 |
国药准字H110217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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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硝酸硫康唑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适用于治疗由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和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股癣、体癣、足癣,也可用于花斑糠疹(俗称花斑癣)。 |
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感染、癣病合并感染以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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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次;详见说明书。 |
外用。涂患处适量,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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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国外对照临床试验中,370名应用硝酸硫康唑治疗的患者中没有出现系统性反应,大约有1%的患者出现皮肤瘙痒、灼烧感及刺痛,这些不良反应不影响治疗。 国内随机对照临床试验中,采用本品治疗的144例受试者中2例出现重度红斑、烧灼,经减少用药次数或短暂停用后好转。3例出现轻或中度的红斑、刺痛、脱屑、干燥、烧灼,1例发生中度脱屑、干燥、烧灼,这些轻中度不良反应不影响治疗。144例足癣患者中有1例发生中度脱屑、干燥、烧灼,未采取相关措施,自行好转。 |
对本品或其它喹诺酮类药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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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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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65岁以上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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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硝酸硫康唑具有广谱抗真菌作用。适用于治疗由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絮状表皮癣菌和犬小孢子菌感染引起的股癣、体癣、足癣,也可用于花斑糠疹(俗称花斑癣)。 |
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脓疱疮、疥疮、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感染、癣病合并感染以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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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广谱抗菌作用,尤其对需氧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高,对下列细菌在体外具良好抗菌作用:肠杆菌科的大部分细菌,包括枸椽酸杆菌属、阴沟、产气肠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弧菌属、耶尔森菌等。常对多重耐药菌也具有抗菌活性。对青霉素耐药的淋病奈瑟菌、产酶流感嗜血杆菌和莫拉菌属均具有高度抗菌活性。对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的大多数菌株具抗菌作用。本品对甲氧西林敏感葡萄球菌具抗菌活性,对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粪肠球菌仅具中等抗菌活性。对沙眼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亦具良好作用,对结核杆菌和非典型分枝杆菌也有抗菌活性。对厌氧菌的抗菌活性差。环丙沙星为杀菌剂,通过作用于细菌DNA螺旋酶的A亚单位,抑制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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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3. 过敏者禁用;4. 用药期间不宜饮酒;5. 如出现严重刺激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