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因敏感所致寻常痤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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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 |
活性成分:盐酸特比奈芬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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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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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374 |
国药准字H20184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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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因敏感所致寻常痤疮。 |
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指甲真菌感染)。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例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口服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癬.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感染程度进行考虑,只有在认为需要口服治疗时方可应用本品。口服本品对阴道念珠菌病或花斑癣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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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清洗并抹干患处,将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 |
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和适应症调整治疗疗程。每日宜在同一时间用水送服本品。空腹或餐后服用均可。如果患者忘记服药,应该在患者意识到此事后尽快服药。但是,鉴于特比萘芬的药代动力学性质,如果距离下次服药时间已少于4小时,则不应再服用遗忘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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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有:局部皮肤干燥、接触性皮炎、皮肤刺激反应、过敏症状、腹痛、胃肠不适、眼睛刺痛等;个别可能有腹泻、血样腹泻、结肠炎包括假膜性结肠炎等。 |
本品在临床试验中及上市期间观察到如下不良反应(详见表1),按MedDRA系统器官分类列出来自临床试验或上市后的药物不良反应(表1)。在每个系统器官分类中,根据发生率对不良反应进行排列,最常见的排在最前。在每个发生率组中,按严重性降序排列。此外,每个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分类定义如下(CIOMS 1I):(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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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应权衡利害关系后决定是否使用本品,一般不宜使用。2.哺乳期妇女若使用本品,应暂停哺乳。儿童用药:小儿应用时,应注意重要器官的功能,小于1个月的小儿不宜应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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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因敏感所致寻常痤疮。 |
皮肤癣菌(丝状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癣(指甲真菌感染)。由皮肤癣菌如毛癣菌(例如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疣状毛癣菌断发毛癣菌、紫色毛癣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引起的皮肤毛发真菌感染。口服本品仅用于治疗大面积、严重的皮肤真菌感染(体癬.股癣、足癣、头癣)和念珠菌(如白色假丝酵母)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应根据感染部位、严重性和感染程度进行考虑,只有在认为需要口服治疗时方可应用本品。口服本品对阴道念珠菌病或花斑癣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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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假膜性结肠炎,如有剧烈腹痛、频繁腹泻,伴水样或血样便等症状,应高度警惕,并采取相应措施(如停药、输液、内窥镜检查等),如出现假膜性结肠炎,可选用万古霉素口服一次0.125~0.5g,一日4次进行治疗。也可选用其他有效的治疗措施。 2.本品应避免触及眼睛及口。若误进眼睛,应以清水彻底冲洗。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避免与眼睛接触;5.如出现严重皮疹,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