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治疗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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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分子式:C8H11N5O3 分子量:225.21 |
补骨脂、黄芪、红花、川芎、当归、香附、桃仁、丹参、乌梢蛇、紫草、白鲜皮、山药、干姜、龙胆、蒺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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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山西正元盛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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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112 |
国药准字Z1402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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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治疗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
益气行滞,活血解毒,利湿消斑,驱风止痒。主治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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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常用剂量:(1)急性带状疱疹:成人每次200~800mg(一次0.5~2片),每4小时1次,一日5次,连用7~10天。(2)生殖器疱疹:初发生殖器疱疹:成人每次200mg(一次0.5片),每4小时1次,一日5次,连用10天。慢性复发性生殖器疱疹:成人每次200~400mg(一次0.5~1片),一日2次,持续治疗4~6个月或12个月,进行再评价。根据再评价结果,选择每次200mg(一次0.5片),一日3次,或每次200mg(一次0.5片),每日5次的治疗方案。未治疗过的生殖器疱疹的发作频率和严重性可能会随时间变化。治疗1年后,要对生殖器疱疹感染者的发作频率和严重进行再评价,以确定是否继续使用本品治疗。间歇性治疗:应在复发性症状初期给以及时治疗,成人每次200mg(一次0.5片),每4小时1次,一日5次,服用5天以上。(3)水痘:2岁以上儿童每次口服剂量为20mg/kg,一日4次,总量为一日80mg/kg。成人及体重40公斤以上的儿童:一次800mg(一次2片),一日4次,连服5天。2.剂量调节:(1)血液透析:对于需要血液透析的患者,血透期间血浆中阿昔洛韦的半衰期约为5小时,6小时的 |
口服,一次6丸,一日2次或遵医嘱。每中盒服用6天,每疗程10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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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2.过敏性反应:包括发热,头痛,外周红肿等。3.神经性反应:包括头痛,过度兴奋,共济失调症,昏迷,意识模糊,意识减退,神志错乱,头昏眼花,脑痛,幻觉,局部麻痹,嗜睡等。4.血液及淋巴系统:包括贫血,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症等。5.肝胆,胰腺:包括肝炎,高胆红素血症,黄疸等。6.肌肉,骨骼系统:肌肉疼痛反应。7.皮肤:脱发,感光性皮疹,瘙痒症,表皮坏死,风疹等。8.局部反应:眼部不适感等。9.其他:肾衰,高血尿蛋白症,肌酐升高,血尿等。 |
白癜风丸是一种比较传统的药物了,一般现在已经不采用的,长期服用对肝脏的损害比较大,因此患者选用时候要注意。长期服用白癜风丸会导致心脏衰竭、心律不齐,因此心脏不好的白癜风患者忌服。患有白癜风不要盲目用药,白癜风的发病原因有几十种,每一种的发病原因都有其相对应的治疗方法与适用药物。目前治疗白癜风常用的药物有很多种,但是每一种药物都有一定的适应症,不一定适合所有患者,治疗不对症还会加重病情,使机体产生抗药性与耐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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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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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治疗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
益气行滞,活血解毒,利湿消斑,驱风止痒。主治白癜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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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警告:肾损害者接受阿昔洛韦治疗时,可造成死亡。免疫功能有损伤的患者接受阿昔洛韦治疗时,可发生血栓形成、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尿毒症综合症(TT1/HUS),并可导致死亡。 2.对肾功能有损伤的患者应调整剂量。 3.对接受有潜在的肾毒物质的病人使用阿昔洛韦时应特别注意,因为这可以增加肾功能障碍的危险性,以及增加可逆性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4.病人注意:如果感到有严重或令人烦恼的不良反应,已怀孕或准备怀孕者,准备哺乳的妇女,或有其他问题的病人,应咨询医生,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用药。 5.目前尚无带状疱疹急性发作72小时才开始治疗的研究资料,因此对于诊断为带状疱疹的病人应尽可能及早治疗。 6.生殖器疱疹感染:本品对生殖器疱疹不能治愈。没有资料证明本品是否能防止该病传染给他人。因为生殖器疱疹是性传播疾病,患者应避免接触患处,并避免性交,以免感染配偶。生殖器疱疹也能在没有症状时传染,通过无症状的病毒排出。如果发现生殖器疱疹复发,病人应该在发现第一个症状或体征时立即治疗。 7.水痘:对于健康儿童而言,水痘表现为自限性的轻度到中度疾病,而青少年和成人则比较严重。治疗应在水痘急性发作24小时内进行 |
1.服药期间忌食鱼、虾、酒、绿豆、西红柿等食物,以免影响疗效。2.服药期间患处宜常晒太阳或照黑光灯,保持患处皮肤呈粉红色。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4.成人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6.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药物应该放在孩童不能触碰到的地方,更换药物或者断药,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