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 喷昔洛韦 | |
| 生产企业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51 | 国药准字H20153275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 用于成人和大于12岁以上儿童的唇疱疹。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二次,成人每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 不睡觉时外涂患处,每2小时涂抹1次,疗程4天。应尽早开始治疗(如:有先兆或损害出现时)。 | |
| 副作用 |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 对本品及各组分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对二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 
 | |
| 成分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 用于成人和大于12岁以上儿童的唇疱疹。 | |
| 药理作用 | 未见全身不良反应,偶见用药局部灼热感、疼痛、瘙痒等。 | ||
| 注意事项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5. 过敏者禁用。 | 不推荐用于黏膜,因刺激作用,勿用于眼内及眼周。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如爱滋病或骨髓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