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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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 苯磺贝他斯汀。 | |
| 生产企业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日本SS制药株工式会社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51 | 国药准字J2010012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 用于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皮肤疾病),皮肤瘙痒。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二次,成人每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 成人口服,每次10毫克,每日2次。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 |
| 副作用 |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 1、尿量减少,水肿,心悸,呼吸困难,肢体麻木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对二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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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 用于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皮肤疾病),皮肤瘙痒。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5. 过敏者禁用。 | 1.有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应慎重给药,可能使坦亮的血中浓度上升,并可能持续维持高血药浓度,因此应从低剂量(例如1次量5毫克)开始慎重给药,出现异常时采取适当的处置,如减量,停药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