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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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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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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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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盐酸伐昔洛韦颗粒
老鹳草软膏
老鹳草软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伐昔洛韦。

本品成分为老鹳草。

生产企业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451

国药准字Z420208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除湿解毒,收敛生肌。用于湿毒蕴结所致的湿疹,痈、疔、疮、疖及小面积水、火烫伤。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二次,成人每次0.3g,饭前空腹服用。带状疱疹连续服药10天。单纯疱疹连续服药7天。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1次。

副作用

偶有轻度胃部不适,头晕等。

尚不明确。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对二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本品对老年患者的安全性、有效性资料尚未建立。

成分

用于治疗水痘带状疱疹及I型、II型单纯疱疹的感染,包括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

除湿解毒,收敛生肌。用于湿毒蕴结所致的湿疹,痈、疔、疮、疖及小面积水、火烫伤。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5. 过敏者禁用。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4.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5. 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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