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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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交沙霉素。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硫普罗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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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万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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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429 |
国药准字H41020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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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感染。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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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本品的调制方法:每袋加热水3ml搅拌悬浊状液体服用。 2、口服,小儿按体重一日30mg/kg,分3-4次服用,可根据年龄适当增减或遵医嘱。具体服用剂量参考说明书。 |
口服,次1~2片(100~200mg),一日3次,疗程2~3月,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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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偶有发生,味觉异常罕见。可减量或暂时停服。2.过敏反应:偶有瘙痒、皮疹、皮肤发红等情况,应停服本品。3.长期、大量服用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症,应减量或停用。4.其他:罕见胰岛素性自体免疫综合症,疲劳感和肢体麻木应停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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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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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患者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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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感染。 |
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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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发生率与剂量有关。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 2、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等肝毒性症状少见,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服用本品,可能引起听力减退,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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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对大环内酯类中一种药物(如红霉素)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如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患者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4、服用本品期间宜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6、因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宜作药敏测定。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肾功能;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