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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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交沙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沙拉秦钠,其化学名称为:3,3′-偶氮双(6-羟基苯甲酸钠)。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4H8N2Na2O6分子量:34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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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万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诺维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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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429 |
国药准字H200933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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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感染。 |
用于轻中度急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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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本品的调制方法:每袋加热水3ml搅拌悬浊状液体服用。 2、口服,小儿按体重一日30mg/kg,分3-4次服用,可根据年龄适当增减或遵医嘱。具体服用剂量参考说明书。 |
口服,治疗开始一日1g(4粒),分次服用,以后逐渐提高剂量至一日3g(12粒),分3~4次服用。儿童剂量为每天20~40mg/kg。长期维持治疗成人0.5g(2粒),一日2次,儿童为每天15~30mg/kg,或遵医嘱。本品应在进餐时伴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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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最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通常短暂,发生于治疗开始或增加剂量时。减少本品用量或与食物共服,腹泻会得到控制。还可发生恶心、呕吐、上腹不适、消化不良、腹痛、皮疹、头痛、头晕、失眠、关节痛、白细胞减少及短暂性焦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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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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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哺乳期妇女用药也缺乏临床经验,应慎重。儿童用药:推荐儿童剂量为每天20~40mg/kg。维持剂量为每天15~30mg/kg,或遵医嘱。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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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感染。 |
用于轻中度急慢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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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发生率与剂量有关。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 2、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等肝毒性症状少见,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服用本品,可能引起听力减退,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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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对大环内酯类中一种药物(如红霉素)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如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患者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4、服用本品期间宜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6、因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宜作药敏测定。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服用期间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