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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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交沙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醋酸环丙孕酮2毫克、炔雌醇0.035毫克。辅料为:乳糖、淀粉、微晶纤维素、请病假纤维素、硬脂酸镁、微粉硅胶、胃溶型薄膜包衣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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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万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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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70429 |
国药准字H20065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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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感染。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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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本品的调制方法:每袋加热水3ml搅拌悬浊状液体服用。 2、口服,小儿按体重一日30mg/kg,分3-4次服用,可根据年龄适当增减或遵医嘱。具体服用剂量参考说明书。 |
口服。于每次月经出血的第一天开始服药,从药盒中取出标记该周星期日期的药片始用,以后每天按顺序服用,直至服完21片,随后7日不服药。即使月经为停止也要在第8天开始服用下一盒药,应在每天大约相同的时间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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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红霉素或其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常见的有恶心、呕吐、头痛、乳房痛、经间少量出血;较少见的有抑郁、皮疹及不能耐受隐形眼镜;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尚有血栓形成、高血压、肝病、黄疸以及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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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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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及口腔脓肿,肺炎支原体所致的肺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也可用于对青霉素、红霉素耐药的葡萄球菌感染。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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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发生率与剂量有关。本品的胃肠道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红霉素。 2、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等肝毒性症状少见,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服用本品,可能引起听力减退,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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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对大环内酯类中一种药物(如红霉素)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如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 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患者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 4、服用本品期间宜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6、因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宜作药敏测定。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未确诊的阴道出血患者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血栓性疾病患者禁用;6.定期检查血压和肝功能;7.糖尿病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