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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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氧苯柳胺。 |
盐酸萘替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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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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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371 |
国药准字H19980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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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性皮炎。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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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温水清洗患处后,局部涂敷,每日三次,每次用量按皮损面积大小调整,常用量为每次0.25-2g(1/80-1/10支)。慢性湿疹患者每一疗程为四周,神经性皮炎患者每一疗程为两周,可连用两个疗程。或遵医嘱。 |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放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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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下列反应:局部反应,如痒、红,灼热、脱屑等。接触性皮炎等过敏反应,表现为红斑、湿疹、水疱、瘙痒增加等。临床研究中个别病例出现血小板下降,与本品的关系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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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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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资料表明外用皮肤可分布于乳汁中,故对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用药资料不详。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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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抗过敏药物,适用于慢性湿疹及神经性皮炎。 |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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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一新型烯丙胺类局部抗真菌药。其作用机制为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干扰真菌细胞壁的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的脂质代谢,使真菌细胞损伤或死亡而起到杀菌和抑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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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忌用肥皂清洗患处。 2.用药期间禁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3.若发生接触性皮炎,应立即停药,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面部慎用。 |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不宜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 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7.当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