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治疗烧伤、创伤、手术创面等皮肤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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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制何首乌、补骨脂(盐制)、牛膝、当归、茯苓、枸杞子、菟丝子(盐制)、墨旱莲、女贞子、桑葚、黑芝麻、熟地黄、桑寄生、沙宛子,蛇床子、紫河车、骨碎补、黄精(制)、黄芪、五味子、灵芝、地黄、侧柏叶、苦参。山楂。辅料: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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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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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40009 |
国药准字Z51022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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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治疗烧伤、创伤、手术创面等皮肤损伤。 |
填精补血,补肝滋肾,乌须黑发。用于肝肾不足所致须发早白,头发稀疏、干枯,斑秃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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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儿童外用,清洁创面后,适量均匀涂抹于患处,每日1次或遵医嘱。 |
用淡盐开水送服,水蜜丸一次6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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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凝胶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局部红肿、疼痛、瘙痒等轻微不适,偶见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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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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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促进创面愈合,用于治疗烧伤、创伤、手术创面等皮肤损伤。 |
填精补血,补肝滋肾,乌须黑发。用于肝肾不足所致须发早白,头发稀疏、干枯,斑秃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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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避免接触眼睛和黏膜;4. 遵医嘱使用,不可过量;5. 储存于28℃,避免高温和直射光。 |
1.忌油腻食物。 2.孕妇慎用。 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本品含制何首乌,请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