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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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盐酸萘替芬10mg。 |
每粒胶囊含有8毫克阿伐斯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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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SmithKlineBeechamPharmaceutica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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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73 |
H20080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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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
适用于缓解下列疾病的症状。过敏性鼻炎,包括枯草热,组织胺介导的皮肤病,包括有关的过敏性皮肤疾患。例如:慢性荨麻疹、皮肤划痕症、胆硷能性荨麻疹、特发性获得性寒冷性荨麻疹、异位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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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抹患处,病损表面及四周约2.5cm宽的正常皮肤均应涂敷,用量为一日1次。疗程随病种及病变部位有所不同,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防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8mg/次,2~3次/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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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罕见,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无全身不良反应。 |
已知对阿伐斯汀或吡咯吡胺(tripr0lidine)过敏的病人禁服。肾脏的排泄作用是消除阿伐斯汀的主要途径,在没有关于对肾损害患者使用的研究前,欣民立不被推荐用于明显地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每分钟少于50毫升及血清肌酐量每公升多于150微克分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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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资料表明外用皮肤可分布于乳汁中,故对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用药资料不详。儿童用药: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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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
适用于缓解下列疾病的症状。过敏性鼻炎,包括枯草热,组织胺介导的皮肤病,包括有关的过敏性皮肤疾患。例如:慢性荨麻疹、皮肤划痕症、胆硷能性荨麻疹、特发性获得性寒冷性荨麻疹、异位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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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阿伐斯汀是一种强的竞争性组织胺H1受休拮抗剂,没有明显抗胆硷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的穿透能力低,本品可通过完全或部分阻止组织胺释放而缓解由其引起的症状。给成年人单剂量服用8毫克阿伐斯汀后约30分钟开始有效,这取决于其对组织胺所引起的皮肤划痕和发红的拮抗作用,拮抗发红作用和拮抗皮肤划痕作用的峰效用分别出现在90分钟和2小时。此后拮抗作用缓慢下隆,其明显的抗组胺作用可维持12小时。而过敏性鼻炎症状的缓解是在系统用药1小时内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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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黏膜;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用药期间避免过量饮酒。 |
大部分病人使用欣民立后不引起瞌睡,但因每个人对药物的治疗存在个体差异,故应明智地忠告所有从事高警觉性工作的病人,如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等,直到他们了解自己对药物的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