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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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盐酸萘替芬10mg。  | 
                        
                             喷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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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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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73  | 
                        
                             国药准字H20000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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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 
                        
                             口唇或面部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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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抹患处,病损表面及四周约2.5cm宽的正常皮肤均应涂敷,用量为一日1次。疗程随病种及病变部位有所不同,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防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外用:涂于患处,每天4-5次,应尽早开始治疗(如有先兆或损害出现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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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不良反应罕见,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无全身不良反应。  | 
                        
                             未见全身不良反应,偶见用药局部灼热感,疼痛,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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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资料表明外用皮肤可分布于乳汁中,故对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用药资料不详。儿童用药: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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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 
                        
                             口唇或面部单纯疱疹、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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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核苷类抗病毒药,体外对Ⅰ型和Ⅱ型单纯疱疹病毒存抑制作用,在病毒感染细胞中,病毒胸腺嘧啶脱氧核苷激酶将本品磷酸化为喷昔洛韦单磷酸盐,然后细胞激酶将喷昔洛韦单磷酸盐转化为喷昔洛韦三磷酸盐。体外实验表明,喷昔洛韦三磷酸盐与脱氧鸟嘌呤核苷三磷酸盐竞争性抑制单纯疱疹病毒多聚酶,从而选择性抑制单纯疱疹病毒DNA的合成,进而抑制病毒的复制。耐本品的单纯疱疹病毒突变株的产生是由于病毒胸腺嘧啶脱氧核苷激酶或DNA多聚酶性质发生了改变,最常见耐阿昔洛韦的病毒突变株缺乏胸腺嘧啶脱氧核苷激酶,它们对本品也耐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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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黏膜;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用药期间避免过量饮酒。  | 
                        
                             1.不推荐用于黏膜,因刺激作用,勿用于眼内及眼周。 2.严重免疫功能缺陷患者(如爱滋病或骨髓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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