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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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盐酸萘替芬10mg。 | 地黄、芒硝、玄参、桔梗、甘草、金银花、青黛、黄连、连翘、龙胆、牛蒡子(炒),水牛角浓缩粉、赤芍。 | |
| 生产企业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173 | 国药准字Z20043914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 清热解毒。用于小儿热毒实火,口舌生疮,牙根出血,颈颊赤肿,周身常生疮疖,疹后余毒不净。 |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抹患处,病损表面及四周约2.5cm宽的正常皮肤均应涂敷,用量为一日1次。疗程随病种及病变部位有所不同,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防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罕见,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无全身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资料表明外用皮肤可分布于乳汁中,故对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用药资料不详。儿童用药: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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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适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 清热解毒。用于小儿热毒实火,口舌生疮,牙根出血,颈颊赤肿,周身常生疮疖,疹后余毒不净。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黏膜;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用药期间避免过量饮酒。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