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肝硬化前和肝硬化所致肝内胆汁淤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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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吉非替尼。辅料:乳糖、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十二烷基硫酸钠、聚乙烯吡咯烷酮K29/32、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组成为:聚乙烯醇、聚乙二醇、二氧化钛、黄氧化铁、红氧化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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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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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03260 |
国药准字H20193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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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1、肝硬化前和肝硬化所致肝内胆汁淤积。 |
本品单药适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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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1、初始治疗:使用注射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每天500-1000mg,肌内或静脉注射,共2周。静脉注射必须非常缓慢。避免同一部位多次肌内注射。 2、维持治疗:使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肠溶片,每天1000-2000mg,口服。 |
吉非替尼的推荐剂量为250mg(1片),一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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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 |
安全性特征概述:来自ISELINTEREST和IPASS三项平期临床试验(包括2462例接受吉非巷尼250mg每日一次单药治疗的患者)的汇总数据集中,最常见(发生率20%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ADRs)为腹泻和皮肤反应(包括皮疹、痤疮、皮肤干燥和瘙痒),一般见于服药后的第一个月内,通常是可逆性的。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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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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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使用: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妊娠期女性的资料。在器官发生期给予可产生母体毒性剂量的吉非替尼:在大鼠中可观察到成骨不全的发生率升高,在家免中可观察到胎儿体重下降。在大鼠中未观察到畸型,仅在产生严重母体毒性的剂量下可在家免中观察到畸型。在接受吉非替尼治疗期间,要劝告育龄女性避免妊娠。哺乳期使用在接受吉非替尼治疗期间,应建议哺乳母亲停止母乳喂养。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哺乳期女性的资料。尚不知吉非替尼或其代谢产物是否会分泌入人乳,但当给予哺乳大鼠口服5mg/kg吉非替尼(按体表面积计为临床用药剂量的0.2倍),吉非替尼及某些代谢产物广泛分泌入乳汁。在大鼠妊娠及分娩期间给予吉非替尼20mg/kg/天(按体表面积计为临床用药剂量的0.7倍)的剂量,可减少幼鼠的存活率。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患者安全性与疗效的资料,故不推荐使用。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在65岁及以上患者和65岁以下患者间未观察到整体安全性差异。尚无充足信息评估年龄较大和较小患者间的有效性差异。无需根据患者年龄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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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1、肝硬化前和肝硬化所致肝内胆汁淤积。 |
本品单药适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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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本药长期大量使用未见严重不良反应。以下不良反应较轻微且短暂,无需停药: (1)对本品特别敏感的患者,偶可引起昼夜节律紊乱,睡前服用安眠药可减轻此症状。 (2)其他还有浅表性静脉炎、恶心、腹泻、出汗和头痛等。 (3)另外,如出现其它症状,请与医生联系。 2、抑郁症患者使用本品出现自杀意识/观念或行为者极罕见。(有关情况参阅注意事项及其中的预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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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注射用冻干粉针须在临用前用所附溶剂溶解。静脉注射必须非常缓慢。 2、有血氨增高的肝硬化前及肝硬化患者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并注意血氨水平。 3、请不要使用过期药品。请远离热源。若粉针瓶由于储存不当而有微小裂口或暴露于热源,结晶由白色变为其它颜色时,请不要使用。 4、对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无影响。 5、配伍禁忌:本品不应与碱性溶液或含钙溶液混合。 6、自杀/自杀观念: (1)抑郁症与自杀观念、自伤和自杀行为(自杀/相关的事件)的风险增高相联系。这种自杀的危险一直都存在着,直到病情暂时得到缓解和减轻。因为在治疗的前几周或治疗初期病情可能无改善,因此在这期间对病人一定要加强观察和监控。 (2)—些临床经验显示即使在改善初期也可能出现自杀风险增加。使用1,4-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过程中出现的其它精神障碍也可能与自杀风险增高相关。此外,这些病症往往发生在抑郁症患者身上,对有其它精神障碍的患者在治疗期间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3)有自杀行为或自杀念头病史的患者,或者在治疗前即表现出明显自杀念头的自杀风险较大。在治疗期间对这些患者应严密观察和监控。比较抗抑郁药与安慰剂治疗精神障碍的临床研究显示用抗抑郁药组25岁以下年龄段患者中发生自杀行为的风险更大。 (4)用抗抑郁药进行治疗时应加强对病人的严密观察和监护,特别是对于自杀风险较大的患者,尤其在治疗的开始阶段以及调整药物剂量后,更应该加强这种监护。应该告诉患者(或其监护人)注意监测观察,一旦发现病情恶化,或出现自杀观念或自杀行为,或行为异常改变,应立即向主管医生报告。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 8、药物过量:尚无用药过量的报道,如出现药物过量,请咨询医生及时处理。 |
1. 服药期间避免同时使用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2. 监测肝功能;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避免与食物同服;5. 出现严重皮疹或肝功能异常时需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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