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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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康唑。 |
醋酸曲安奈德。其化学名为:16α,17-[(甲基亚乙基)双(氧)]-11β,,21-二羟基-9-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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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香港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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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C20160024 |
国药准字H3102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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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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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清洗后,取本品适量均匀涂于患处。一日2次。对于体、股癣2周为一疗程,对于手、足癣4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用法用量: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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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本品罕有的不良反应有: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过敏。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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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后,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儿童用药:小儿禁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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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皮肤浅表真菌感染,如手癣、足癣、体癣、股癣等。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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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 2.股癣患者,勿穿紧身内裤或化纤内裤,宜穿棉织宽松内裤。 3.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擦干(特别是趾间皮肤)。宜穿棉纱袜,且每日更换,鞋应透气。 4.为减少感染复发,对念珠菌病、体癣、股癣和花斑癣,治疗至少需2~4周。 5.本品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褶皱部位时,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品直至感染得到控制。 7.请置于儿童不宜触及之处。 |
1.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2.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6.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