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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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己烯雌酚。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瑞匹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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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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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071 |
国药准字J2016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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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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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用于补充体内不足,一日0.25-0.5mg,21天后停药一周。周期性服用,一般可用3个周期(自月经第5天开始服药)。 2、用于乳腺癌,一日15mg,6周内无改善则停药。 3、用于前列腺癌,开始时一日1-3mg,依据病情递增而后递减;维持量一日1mg,连用2-3个月。 4、预防产后泌乳、退乳,一次5mg,一日3次,连服3天。 |
本品的剂型为口服胶囊。在阿瑞匹坦胶囊与一种糖皮质激素和一种5-HT3拮抗剂联合治疗方案中,本品给药3天。在开始治疗前需仔细阅读5-HT3拮抗剂的说明书。本品的推荐剂量是在化疗前1小时口服125mg(第1天),在第2和第3天早晨每天一次口服8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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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可能引起第二代女性阴道腺病及腺癌发生率升高,男性生殖道异常及精子异常发生率增加)。 2、有血栓性静脉炎和肺栓塞性病史患者禁用。 3、与雌激素有关的肿瘤患者及未确证的阴道不规则流血患者、高血压患者禁用。 |
在大约6500名患者中对阿瑞匹坦的总体安全性进行了评估。高度致吐性化疗(HEC)国内临床试验在接受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HEC)的中国患者中开展了一项随机对照的临床研究,在该研究中412名患者在化疗第1周期接受了阿瑞匹坦的治疗,其中240名患者继续进入第2阶段的化疗。阿瑞匹坦联合格拉司琼和地塞米松(阿瑞匹坦治疗组)给药方案的总体耐受性良好。临床中出现的主要不良事件为轻度到中度。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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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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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和对照良好的研究。只有当对母亲和胎儿的潜在收益超过潜在风险时,才可在妊娠期间使用阿瑞匹坦。 阿瑞匹坦可以分泌到大鼠的乳汁中。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可以分泌到人的乳汁中。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并且本品对接受哺乳的婴儿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因此,必须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药物治疗。儿童用药:在儿童中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老年人(年龄>65岁)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较年轻患者(<65岁)相当。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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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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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有不规则的阴道流血、子宫肥大、尿频或小便疼痛。 2、有时可引发血栓症以及心功能不正常。 3、有时引起肝功能异常、高脂血症、钠潴留。 4、引起消化道恶心、呕吐、厌食症状和头痛、头晕等精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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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慎用:心功能不全、癫痫、糖尿病、肝肾功能障碍、精神抑郁等。 2、长期使用应定期检查血压、肝功能、阴道脱落细胞,每年一次宫颈防癌刮片。 3、诊断干扰: (1)减低美替拉酮试验; (2)增加去甲肾上腺素导致的血小板凝集试验; (3)BSP试验滞留增加。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5、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易引起钠潴留和高血钾症,应慎用。 |
本品是一种剂量依赖性 CYP3A4抑制剂,在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药物的患者中联用时必须慎用;某些化疗药物是通过CYP3A4代谢的(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阿瑞匹坦125 mg/80 mg疗法对CYP3A4的中度抑制作用可使这些同时服用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华法林同时使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的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明显降低。需要长期服用华法林治疗的患者,在每个化疗周期开始使用本品的3天给药方案后的两周时间内,特别是在第7-10天,应该密切监测INR(见“药物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