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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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己烯雌酚。 |
本品主要成份为恩替卡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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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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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071 |
国药准字H20203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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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 |
恩替卡韦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包括代偿及失代偿期肝病患者)。也适用于治疗2岁至<18岁慢性HBV感染代偿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儿童患者,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ALT水平持续升高的证据或中度至重度炎症和或纤维化的组织学证据。其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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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用于补充体内不足,一日0.25-0.5mg,21天后停药一周。周期性服用,一般可用3个周期(自月经第5天开始服药)。 2、用于乳腺癌,一日15mg,6周内无改善则停药。 3、用于前列腺癌,开始时一日1-3mg,依据病情递增而后递减;维持量一日1mg,连用2-3个月。 4、预防产后泌乳、退乳,一次5mg,一日3次,连服3天。 |
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恩替卡韦。恩替卡韦应空腹服用(餐前或餐后至少2小时)。推荐剂量:成人:口服恩替卡韦,每天一次,每次0.5mg。拉米夫定治疗时发生病毒血症或出现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患者为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两片)。失代偿性肝病患者,每天一次,每次1.0mg(0.5mg两片)。儿童:体重32.6kg或以上患者每日剂量应该为本品0.5mg,体重大于10kg且小于326kg患者应该使用口服溶液。儿童患者的治疗决定应该仔细考虑个体患者的需要,并参考现行儿童治疗指南,包括有价值的基线组织学信息。连续治疗的长期病毒学抑制获益必须权衡延长治疗的风险,包括耐药乙型肝炎病毒的出现。HBeAg阳性慢性乙型肝炎代偿性肝病儿童患者,治疗前血清ALT升高应该至少持续6个月;HBeAg阴性儿童患者治疗前血清ALT升高至少持续12个月。儿童患者的治疗持续时间:尚不清楚最佳治疗持续时间。按照现行儿童治疗指南可考虑停止治疗的情况如下:HBeAg阳性患者的治疗应该持续至达到HBVDNA不可测水平和HBeAg血清学转换(至少间隔3-6个月的2次连续血清样本HBeAg消失和抗-HBe阳性)后至少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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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可能引起第二代女性阴道腺病及腺癌发生率升高,男性生殖道异常及精子异常发生率增加)。 2、有血栓性静脉炎和肺栓塞性病史患者禁用。 3、与雌激素有关的肿瘤患者及未确证的阴道不规则流血患者、高血压患者禁用。 |
1.安全性概述:在代偿性肝病患者的临床研究中,可能与恩替卡韦相关的常见不同程度不良反应为头痛(9%)、疲劳(6%)、眩晕(4%)和恶心(3%)。恩替卡韦治疗期间与停药后的肝炎急性发作也有报告(见【注意事项】和c.选择性不良反应的描述)。其余详见内部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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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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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 |
恩替卡韦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包括代偿及失代偿期肝病患者)。也适用于治疗2岁至<18岁慢性HBV感染代偿性肝病的核苷初治儿童患者,有病毒复制活跃和血清ALT水平持续升高的证据或中度至重度炎症和或纤维化的组织学证据。其具体使用方法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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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可有不规则的阴道流血、子宫肥大、尿频或小便疼痛。 2、有时可引发血栓症以及心功能不正常。 3、有时引起肝功能异常、高脂血症、钠潴留。 4、引起消化道恶心、呕吐、厌食症状和头痛、头晕等精神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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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慎用:心功能不全、癫痫、糖尿病、肝肾功能障碍、精神抑郁等。 2、长期使用应定期检查血压、肝功能、阴道脱落细胞,每年一次宫颈防癌刮片。 3、诊断干扰: (1)减低美替拉酮试验; (2)增加去甲肾上腺素导致的血小板凝集试验; (3)BSP试验滞留增加。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5、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6、老年用药:易引起钠潴留和高血钾症,应慎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移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3.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4. 定期监测肾功能和血磷水平;5. 服药期间避免饮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