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息风化痰、镇惊安神:用于小儿夜啼,惊跳痰多,高烧惊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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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珍珠、琥珀、人工牛黄、天竺黄、胆南星、僵蚕(姜制)、全蝎(甘草制)、钧藤、人中白(漂飞)、蝉蜕,人工麝香、山药(麸炒)、朱砂、冰片。 |
黄芪、莱菔子(炒)、白术(炒)、山楂(炒)、山药(炒)、桑叶、大枣。辅料为蔗糖、蜂蜜、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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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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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015 |
国药准字B20020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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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息风化痰、镇惊安神:用于小儿夜啼,惊跳痰多,高烧惊厥。 |
益气固表,健脾消食。适用于小儿脾胃虚弱引起的反复呼吸道感染、营养性贫血、厌食等病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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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小儿六个月以内一次0.22克,六个月至三岁一次0.44克,一日3~4次,初生婴儿擦牙龈。 |
口服,3岁以下,一次5-10毫升;3岁以上,一次10-20毫升,每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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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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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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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息风化痰、镇惊安神:用于小儿夜啼,惊跳痰多,高烧惊厥。 |
益气固表,健脾消食。适用于小儿脾胃虚弱引起的反复呼吸道感染、营养性贫血、厌食等病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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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服用期间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4. 服用后若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 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本品久贮可产生少量轻摇易散的沉淀,用时应摇匀。 6.服药7~14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