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和感冒时所产生的咳嗽及咳痰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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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甘草流浸膏、复方樟脑酊、甘油、愈创木酚甘油醚、浓氨溶液适量。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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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波立华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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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1033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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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和感冒时所产生的咳嗽及咳痰不爽。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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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ml,一日3次,服时振摇。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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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对乙醇(酒精)过敏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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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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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和感冒时所产生的咳嗽及咳痰不爽。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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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有轻微的恶心、呕吐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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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一周,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合并呼吸功能不全者慎用。 3、胃炎及溃疡患者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因本品含有乙醇(酒精),服用本品后不得操作机械及驾驶车辆。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 (1)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9、药物过量:甘草有弱皮质激素样作用,长期、大剂量应用,可能会有引起水钠潴留和低血钾的假性醛固酮增多、高血压和心脏损害的危险性。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