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雌激素受体阳性的绝经后妇女乳腺癌,改善症状和延长生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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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片含肌苷0.2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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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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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46 |
国药准字H4402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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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雌激素受体阳性的绝经后妇女乳腺癌,改善症状和延长生存期。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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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口服4060毫克,分23次服用,饭后服用。 |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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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热潮红、出汗、月经不规律、恶心、头痛、疲劳、视力模糊、皮疹、抑郁和体重增加。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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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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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雌激素受体阳性的绝经后妇女乳腺癌,改善症状和延长生存期。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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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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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血栓栓塞性疾病史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功能;5. 出现视力模糊、偏头痛时应立即停药。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2.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