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雌激素受体阳性的绝经后妇女乳腺癌,改善症状和延长生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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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北沙参、茯苓、白术、山药炒、扁豆炒、莲子、砂仁盐炙、陈皮、薏苡仁炒、甘草,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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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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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46 |
国药准字Z53020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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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雌激素受体阳性的绝经后妇女乳腺癌,改善症状和延长生存期。 |
本品补脾健胃,利湿止泻。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饮食不消,或泻或吐,形瘦色萎,神疲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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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口服4060毫克,分23次服用,饭后服用。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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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热潮红、出汗、月经不规律、恶心、头痛、疲劳、视力模糊、皮疹、抑郁和体重增加。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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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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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雌激素受体阳性的绝经后妇女乳腺癌,改善症状和延长生存期。 |
本品补脾健胃,利湿止泻。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饮食不消,或泻或吐,形瘦色萎,神疲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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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有血栓栓塞性疾病史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 定期检查肝功能;5. 出现视力模糊、偏头痛时应立即停药。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