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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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甲环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铝碳酸镁。其化学名称为碱式碳酸铝镁四水台物。分子式:Al2Mg6(OH)16CO3·4H2O分子量:6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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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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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554 |
国药准字H20153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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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
急、慢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胃、十二指肠溃疡·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酸性嗳气、饱胀等;预防非甾体类药物的胃粘膜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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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75-2g。静脉注射液以25%葡萄糖液稀释,静脉滴注液以5%-10%葡萄糖液稀释。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时,剂量可酌情加大。 |
除非另有医嘱,成人在饭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嚼服1-2片。推荐服法:一次1-2片,一日3-4次,嚼服。治疗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时,一次2片,一日4次,嚼服。在症状缓解后,至少维持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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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大剂量服用可导致软糊状便和大便次数增多,偶见便秘,口干和食欲不振。 2.长期服用可导致血清电解质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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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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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儿童用药:尚无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老年用药:尚无老年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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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
急、慢性胃炎;反流性食管炎;胃、十二指肠溃疡·与胃酸有关的胃部不适症状,如胃痛、胃灼热、酸性嗳气、饱胀等;预防非甾体类药物的胃粘膜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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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不良反应较6-氨基己酸为少。 1、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2、可有腹泻、恶心及呕吐。 3、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 4、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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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慎用: (1)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慎用。 (2)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2、本品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 3、慢性肾功能不全时,本品用量应酌减,因给药后尿液中药物浓度常较高。 4、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安全。 5、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6、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本品用量也应减少。 7、本品与青霉素或输注血液有配伍禁忌。 8、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9、老年用药:一般高龄患者因生理机能的减退,应注意减少用药量,或遵医嘱。 |
1.急腹症患者应首先到医院就诊,在诊断明确后再决定是否服用铝碳酸镁片。 2.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当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铝碳酸镁片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