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治疗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等因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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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十一烯酸1.6%,水杨酸1.0%,薄菏脑0.5%,二乙醇胺0.4%,其余为溶剂异丙醇。 |
本品主药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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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龙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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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249 |
国药准字H20010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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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治疗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等因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病。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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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将药液喷洒于患处,每次的药液量能均匀覆盖患处即可,一日2次。体股癣和花斑癣连续用药2周,手足癣连续用药4周。 |
外用,涂患处,一日2次。脓性分泌物多者先用生理盐水清洗患处,再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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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表现为用药初期轻度皮肤刺激,但反映轻微,很快自行消失。偶有发生重度皮肤刺激,表现为皮损更红、痒痛加重、红肿、脱屑、起小水泡,停药并换用其他抗真菌药。本品处方中水杨酸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呼吸急促、持续性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 |
对洛美沙星及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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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本品含有多种成份,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安全尚不明确,应慎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严禁大面积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严禁大面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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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治疗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等因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病。 |
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皮肤病。适用于脓疱疮、毛囊炎、疖,湿疹继发性感染,足癣继发感染,烫灼伤继发性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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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喹诺酮类抗菌药。本品通过抑制细菌的DNA旋转酶而起杀菌作用,对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杆菌、志贺菌属、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等具有高度的抗菌活性;流感杆菌、淋球菌等对本品亦呈现高度敏感;对不动杆菌、绿脓杆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和肺炎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亦具有一定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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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在生殖器部位、粘膜、眼睛和非病区皮肤应用。 (2)远离火源,勿让儿童取服。 (3)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和接触金属物质。 (4)炎症和感染的皮损勿使用。 (5)勿与其他外用痤疮制剂或含有剥脱作用的药物合用。 (6)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应用。 |
1.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用。2.注意本品光毒性,涂药部位应避免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