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治疗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等因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十一烯酸1.6%,水杨酸1.0%,薄菏脑0.5%,二乙醇胺0.4%,其余为溶剂异丙醇。 |
每粒胶囊含有8毫克阿伐斯汀。 |
|
生产企业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SmithKlineBeechamPharmaceuticals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249 |
H2008021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治疗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等因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病。 |
适用于缓解下列疾病的症状。过敏性鼻炎,包括枯草热,组织胺介导的皮肤病,包括有关的过敏性皮肤疾患。例如:慢性荨麻疹、皮肤划痕症、胆硷能性荨麻疹、特发性获得性寒冷性荨麻疹、异位皮炎。 |
|
用法用量 |
外用,将药液喷洒于患处,每次的药液量能均匀覆盖患处即可,一日2次。体股癣和花斑癣连续用药2周,手足癣连续用药4周。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8mg/次,2~3次/日。 |
|
副作用 |
表现为用药初期轻度皮肤刺激,但反映轻微,很快自行消失。偶有发生重度皮肤刺激,表现为皮损更红、痒痛加重、红肿、脱屑、起小水泡,停药并换用其他抗真菌药。本品处方中水杨酸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呼吸急促、持续性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 |
已知对阿伐斯汀或吡咯吡胺(tripr0lidine)过敏的病人禁服。肾脏的排泄作用是消除阿伐斯汀的主要途径,在没有关于对肾损害患者使用的研究前,欣民立不被推荐用于明显地有肾功能损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每分钟少于50毫升及血清肌酐量每公升多于150微克分子]。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本品含有多种成份,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安全尚不明确,应慎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严禁大面积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严禁大面积使用。 |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
成分 |
主要用于治疗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等因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病。 |
适用于缓解下列疾病的症状。过敏性鼻炎,包括枯草热,组织胺介导的皮肤病,包括有关的过敏性皮肤疾患。例如:慢性荨麻疹、皮肤划痕症、胆硷能性荨麻疹、特发性获得性寒冷性荨麻疹、异位皮炎。 |
|
药理作用 |
阿伐斯汀是一种强的竞争性组织胺H1受休拮抗剂,没有明显抗胆硷作用。对中枢神经系统的穿透能力低,本品可通过完全或部分阻止组织胺释放而缓解由其引起的症状。给成年人单剂量服用8毫克阿伐斯汀后约30分钟开始有效,这取决于其对组织胺所引起的皮肤划痕和发红的拮抗作用,拮抗发红作用和拮抗皮肤划痕作用的峰效用分别出现在90分钟和2小时。此后拮抗作用缓慢下隆,其明显的抗组胺作用可维持12小时。而过敏性鼻炎症状的缓解是在系统用药1小时内出现。 |
||
注意事项 |
(1)避免在生殖器部位、粘膜、眼睛和非病区皮肤应用。 (2)远离火源,勿让儿童取服。 (3)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和接触金属物质。 (4)炎症和感染的皮损勿使用。 (5)勿与其他外用痤疮制剂或含有剥脱作用的药物合用。 (6)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应用。 |
大部分病人使用欣民立后不引起瞌睡,但因每个人对药物的治疗存在个体差异,故应明智地忠告所有从事高警觉性工作的病人,如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等,直到他们了解自己对药物的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