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治疗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等因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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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十一烯酸1.6%,水杨酸1.0%,薄菏脑0.5%,二乙醇胺0.4%,其余为溶剂异丙醇。 |
醋酸曲安奈德。其化学名为:16α,17-[(甲基亚乙基)双(氧)]-11β,,21-二羟基-9-氟孕甾-1,4-二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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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珠海同源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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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249 |
国药准字H3102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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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治疗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等因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病。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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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将药液喷洒于患处,每次的药液量能均匀覆盖患处即可,一日2次。体股癣和花斑癣连续用药2周,手足癣连续用药4周。 |
用法用量:外用,一日2-3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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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表现为用药初期轻度皮肤刺激,但反映轻微,很快自行消失。偶有发生重度皮肤刺激,表现为皮损更红、痒痛加重、红肿、脱屑、起小水泡,停药并换用其他抗真菌药。本品处方中水杨酸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呼吸急促、持续性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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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本品含有多种成份,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安全尚不明确,应慎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严禁大面积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严禁大面积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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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治疗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等因真菌感染引起的皮肤病。 |
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瘙痒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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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避免在生殖器部位、粘膜、眼睛和非病区皮肤应用。 (2)远离火源,勿让儿童取服。 (3)本品应避免阳光直射和接触金属物质。 (4)炎症和感染的皮损勿使用。 (5)勿与其他外用痤疮制剂或含有剥脱作用的药物合用。 (6)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应用。 |
1.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2.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6.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7.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