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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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 |
其化学名称为:9、10-开环胆甾-24-环丙基-5、7、10(19)、22-四烯-1、3、24三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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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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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200 |
H20120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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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
寻常性银屑病(牛皮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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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水吞服,药片不可掰、压或嚼碎,其余详见说明书。 |
将本品少量涂与患处皮肤,每日两次。某些患者在生效后减少用药次数仍可维持疗效。本品仅供外用,每周用药不超过1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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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消化系统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2.过敏性反应:包括发烧、头痛、外周红肿等。3.神经性反应:包括头痛、过度兴奋、共济失调症、昏迷、意识混乱、意识减退、神经错乱、头昏眼花、脑痛、幻觉、局部麻痹、嗜睡等。4.血液及淋巴系统:包括贫血,白血球及血小板减少症等。5.肝胆、胰腺:包括肝炎、高胆红素血症、黄疸等。6.肌肉、骨骼系统:肌肉疼痛反应。7.皮肤:秃头症、感光性皮疹、搔痒症、表皮坏死、风疹等。8.局部反应:眼部不适感等。9.其他:肾衰、高血尿蛋白症、肌氨酸酐升高、血尿等。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钙代谢失调患者以及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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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从1984年至1994年4月建立的一项关于孕妇使用阿昔洛韦的疗效的流行病学记录,在为期3个月的756项实验结果中有749名孕妇先后系统服用阿昔洛韦,其对婴儿的致畸作用近似于普通人群。但这些数据尚不足以证明阿昔洛韦对孕妇和胎儿是完全的。只有当阿昔洛韦对胎儿的治疗作用远大于其风险时才可以考虑服用阿昔洛韦。阿昔洛韦在乳汁中的浓度为其血药浓度的0.6~4.1倍。当哺乳期妇女服药剂量达到每天0.3mg/kg时将可能影响婴儿的发育。只有在必需情况下,哺乳期妇女才可使用阿昔洛韦。儿童用药:2岁以下儿童慎用。老年用药:目前尚无充分的研究资料表明对65岁以上老年人的用药与年轻人的用药有明显不同。一般情况来说,老年人用药应小心谨慎,选择低剂量的有效服药范围,尽量降低因增加服药次数而造成的肾功能减退或其他副反应的发生。 |
儿童注意事项: 达力士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完全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未发现达力士有任何致畸作用,但达力士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中的用药安全性尚未完全确定。 老人注意事项: 用法用量请参照成年人。老年患者用药尚没有具体的临床实践经验,但达力士大多数临床研究包括了老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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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急性带状疱疹:用于治疗急性带状疱疹。2.生殖器疱疹:用于初发和复发的生殖器疱疹。3.水痘:用于治疗水痘。 |
寻常性银屑病(牛皮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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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动物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口服给药经肝脏代谢,半衰期很短。人肝脏匀浆休外实验显示人的代谢途径与鼠、豚鼠、兔相似,主要代谢物无药理活性。卡泊三醇经皮肤吸收为给药剂量的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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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2. 避免与肾毒性药物合用;3. 定期监测肾功能和血常规;4.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5. 服药期间避免饮酒。 |
可能对面部皮肤有刺激作用,故不宜用于面部。涂药后应小心洗去手上残留之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