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消化道溃疡。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西咪替丁。 |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珀酸美托洛尔。 |
|
生产企业 |
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536 |
国药准字J2015004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消化道溃疡。 |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
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本品0.2g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静脉滴注,滴速为每小时1-4mg/kg,每次0.2-0.6g。 2、静脉注射。用上述溶液20ml稀释后缓慢静脉注射(2-3分钟),6小时1次,每次0.2g。 3、肌内注射。一次0.2g,6小时1次。 |
口服,一天一次,最好在早晨服用,可掰开服用,但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时应该用至少半杯液体送服。同时摄入食物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剂量应个体化,以避免心动过缓的发生。下列是有效的用药指导:高血压:47.5-95mg,一日一次。服用95无效的患者可合用其它抗高血压药,最好是利尿剂和二氢吡啶类的钙拮抗剂,或者增加剂量。心绞痛:95-190mg,一日一次。需要时可合用硝酸酯类药物或增加剂量。在症状稳定的心力衰竭中,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利尿剂、也许还有洋地黄类药物联合治疗。患者患有稳定性慢性心力衰竭,至少在最近6周未发生过急性心力衰竭,且至少在近2周未改变基本的治疗。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心力衰竭有时会引起暂时的症状恶化。在某些病例,可以继续治疗或减少用量,而在另一些病例,可能需要停止治疗。对于严重心力衰(NYHAIV)患者,只能由那些对心力衰竭治疗特别训练有素的医生决定是否开始用琥珀酸美托洛尔缓释片治疗。心功能II级的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用量治疗起始的二周内,推荐的起始用量为23.75mg,一日一次。二周后,剂量可增至47.5mg,一日一次。此后,每二周剂量可加倍。长期治疗的目标用量为190mg |
|
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通常与剂量有关。(详见说明书表格)。偶有关节痛、肝炎、肌肉疼痛性痉挛、口干、结膜炎样症状、鼻炎和注意力损害以及在伴有血管疾病的患者中出现坏疽的病例报道。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β受体阻滞剂可引起胎儿或新生儿的心动过缓。因此在妊娠最后3个月以及分娩前后,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应考虑到上述危险性。2.哺乳期妇女:美托洛尔可进入乳汁,但在治疗剂量下不大可能会危及婴儿。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老年用药:无需调整剂量。 |
|
成分 |
本品用于消化道溃疡。 |
高血压。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异常的症状稳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
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反应:较常见腹泻、腹胀、口干、血清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偶见严重肝炎、肝坏死、肝脂肪性变等。动物实验和临床均有应用本品导致急性胰腺炎的报道。突然停药,可能导致慢性消化性溃疡穿孔。 2、泌尿系统反应:有引起急性间质肾炎致衰竭的报道,但此种毒性反应是可逆的。 3、造血系统反应:对骨髓有一定抑制作用。少数病人发生可逆性中等程度的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 4、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通过血脑屏障,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较常见有头晕、头痛、疲乏、嗜睡等。少数可出现不安,感觉迟钝,语言含糊,出汗或癫痫样发作,以及幻觉、妄想等症状,引起中毒症状的血药浓度多在2μg/ml,而且多发生于老人,幼儿或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出现神经毒性后,一般只需适当减少剂量即可消失,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其症状可得到改善。 5、心血管系统反应。可有心动过缓,面部潮红等。静脉注射时偶见血压骤降、房性早搏、心跳呼吸骤停、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 6、对内分泌和皮肤的影响。本品具有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剂量较大时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可抑制皮脂分泌、诱发剥脱性皮炎、脱发、口腔溃疡等。 |
||
注意事项 |
1、不宜用于急性胰腺炎。 2、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和血常规。 3、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 4、用本品时应禁用咖啡因及含咖啡因的饮料。 5、突然停药,可能导致慢性消化性溃疡穿孔,估计为停用后回跳的高酸度所致。故完成治疗后尚需继续服药(每晚400mg)3个月。 6、对诊断的干扰: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 7、下列情况应慎用: (1)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2)慢性炎症,如系统性红斑狼疮(SLE),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 (3)器质性脑病。 (4)肾功能损害(中度或重度)。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能透过胎盘屏障,并能进入乳汁,引起胎儿和婴儿肝功能障碍,故禁用。 9、儿童用药:儿童慎用。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用药间隔时间可延长,剂量酌减。 11、药物过量: (1)常见的过量征象有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以及心动过速。 (2)处理:首先清除胃肠道内尚未吸收的药物,并给予临床监护及支持疗法,出现呼吸衰竭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动过速者可给予β肾上腺素阻滞药。 |
1.美托洛尔可能使外周血管循环障碍疾病的症状如间歇性跛行加重。对严重的肾功能损害、伴代谢性酸中毒的各种急症,及合用洋地黄时,必须慎重。 2.患变异型(Prinzmetal氏)心绞痛的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后可能会由于α受体介导的冠状血管收缩而导致心绞痛发作的频度和程度加重。因此,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不能用于此类患者。选择性β1受体阻滞剂在使用时也必须慎重。 3.对支气管哮喘或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应同时给予足够的扩支气管治疗,β2受体激动剂的剂量可能需要增加。 4.美托洛尔的治疗对糖代谢的影响或掩盖低血糖的危险低于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 5.在罕见的情况下,原有的中度房室传导异常加重(很可能导致房室阻滞)。 β受体阻滞剂的治疗可能会妨碍对过敏反应的治疗,常规剂量的肾上腺素治疗并不总能得到预期的疗效。嗜铬细胞瘤患者若使用琥珀酸美托洛尔,应考虑合并使用α受体阻滞剂。 6.在严重的症状稳定性心力衰竭(心功能NYHA IV)患者中,有关本品的有效性/安全性的临床对照研究资料有限,因此,这类患者的治疗只能由经验丰富且训练有素的医生来开始。 7.心力衰竭的临床研究通常剔除了那些伴有急性心肌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