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严重Ⅳ或Ⅴ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等治疗无效者;也用于Ⅱb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其他血脂调节药物治疗无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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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吉非罗齐。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氯膦酸二钠四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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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瑞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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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118 |
国药准字J2016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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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严重Ⅳ或Ⅴ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等治疗无效者;也用于Ⅱb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其他血脂调节药物治疗无效者。 |
氯膦酸二钠胶囊适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及骨质溶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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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吉非罗齐片、吉非罗齐胶囊: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3-0.6g,一日2次,早餐及晚餐前30分钟服用。 |
氯膦酸二钠主要经肾脏清除,因此,在氯膦酸二钠治疗过程中一定要维持足够的水份摄入。 氯膦酸二钠胶囊应整粒吞服。 每日剂量1600 mg应该单次用药。若日剂量高于1600 mg,超过的部分应该分次给药(作为第二剂量),具体如下: ?单次日剂量或两次用药的首剂量最好于早晨空腹以一杯水送服。在随后的1小时内,患者应禁止进食、饮水(白水除外)及口服其它任何药物。 如果一日两次用药,应按上述方法服用第一个剂量。第二个剂量应在两餐之间服用,时间应安排在进食、饮水(白水除外)或口服其它任何药物2小时之后、1小时之前。 任何情况下不能将氯膦酸盐与含有钙或其它二价阳离子的牛奶、食物或药物同服,因为它们会减少氯膦酸盐的吸收。 ● 肾功能正常的成年患者 恶性肿瘤所致的高钙血症的治疗 起始剂量应采用高剂量,即每日2400 mg或3200 mg,依据个体的治疗情况,逐渐减至每日1600 mg以维持正常的血清钙水平。 恶性肿瘤所致的骨质溶解的治疗 口服治疗不伴有高钙血症的骨吸收增加时,剂量应个体化。推荐起始剂量为1600 mg/天。如果临床需要,可增加剂量,但建议每天不要超过3200 mg。 ●肾衰患者 氯膦酸盐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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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吉非罗齐及其同类药过敏者禁用。 2、患胆囊疾病、胆石症者禁用,本品有可能使胆囊疾患症状加剧。肝功能不全或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的患者禁用,本品可促进胆固醇排泄增多,使原已较高的胆固醇水平增加。 3、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因为在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服用本品有可能导致横纹肌溶解和严重高血钾;肾病综合征引起血清蛋白减少的患者禁用,因其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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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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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虽然动物实验中,氯磷酸盐可通过胎盘屏蔽,尚不清楚其是否可以进入人类的胎儿体内。此外,上不知道氯磷酸盐是否会引起人类胎儿损害或影响生殖。因此, 除非治疗益处明确超过任何风险,否则不应让孕妇使用氯磷酸盐。哺乳目前尚未知氯磷酸盐在人体是否经乳汁分泌。因为很多药物可以经乳汁分泌,且因为哺乳时存在由于含有氯磷酸盐而造成临床显著不良反应的可能性,建议氯磷酸盐治疗期间不要进行哺乳。儿童用药:尚未确定在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用药:对老年人没有特殊的剂量建议。临床试验已包括65岁以上的患者,此年龄组未报告有特别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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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严重Ⅳ或Ⅴ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等治疗无效者;也用于Ⅱb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危险性大而饮食控制、减轻体重、其他血脂调节药物治疗无效者。 |
氯膦酸二钠胶囊适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及骨质溶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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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消化不良、厌食、恶心、呕吐、饱胀感等,其他较少见的不良反应还有头痛、头晕、乏力、皮疹、瘙痒、阳萎等。 2、偶有胆石症或肌炎(肌痛、乏力)。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在患有肾病综合症及其他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 3、偶有肝功能试验(血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胆红素、碱性磷酸酶增高)异常,但停药后可恢复正常。 4、偶有轻度贫血及白细胞计数减少,但长期应用又可稳定,个别有严重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骨髓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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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诊断有干扰,血红蛋白、血细胞压积、白细胞计数可能减低;血肌酸磷酸激酶、碱性磷酸酶、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可能增高。 2、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1)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2)肝功能试验;(3)血脂;(4)血肌酸磷酸激酶。 3、治疗3个月后如无效即应停药。如用药后临床上出现胆石症、肝功能显著异常、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也应停药。 4、本品停用后血胆固醇和甘油三酯可能反跳超过原来水平,故宜给低脂饮食并监测血脂至正常。 5、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 6、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中大剂量使用本品可致胎仔死亡,人体研究未有报道。本品是否进入乳汁不详,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 8、儿童用药:儿童服用本品的研究尚不充分,应用时须权衡利弊。 9、老年患者用药:老年人如有肾功能不良时,须适当减少本品用药量。 10、药物过量:目前尚无有关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如发生药物过量,应针对中毒症状采取相应支持疗法。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避免与钙剂或含钙食物同服;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监测血钙、磷、镁和肾功能;5. 避免过度活动,防止骨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