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化痰消食,镇惊祛风。用于痰喘咳嗽,脘腹胀满,胸膈不利,吐乳不食,小儿惊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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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橘红、茯苓、朱砂、鸡内金(炒)、天竺黄、僵蚕(麸炒)、半夏曲、琥珀、全蝎、天麻、川贝母、冰片、葫芦蛾。 |
麻黄、前胡、黄芩、炒紫苏子、石膏、苦杏仁(炒)、葶苈子、竹茹。辅料为蔗糖、蜂蜜、山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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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长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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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4021041 |
国药准字Z1102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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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化痰消食,镇惊祛风。用于痰喘咳嗽,脘腹胀满,胸膈不利,吐乳不食,小儿惊风。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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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周岁以内一次0.15克,一至三岁一次0.3克,四至六岁一次0.6克,一日1~2次。 |
口服,1岁以内每次服3毫升,1-5岁每次服10毫升,5岁以上每次服15-20毫升;一日2-3次,用时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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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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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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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化痰消食,镇惊祛风。用于痰喘咳嗽,脘腹胀满,胸膈不利,吐乳不食,小儿惊风。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小儿肺热感冒引起的咳嗽痰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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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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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忌食生冷、辛辣、油腻食物;3. 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患者均应慎用。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运动员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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