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缺血性心、脑血管病(脑血栓、脑栓塞、冠心病等)和高脂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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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藻酸双酯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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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浙北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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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446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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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缺血性心、脑血管病(脑血栓、脑栓塞、冠心病等)和高脂血症。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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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成人,按体重一次1-3mg/kg,临用前溶于250-500ml生理盐水中,缓慢滴注(滴速应不大于0.75mg/kg/小时),一日一次,10-14日为一疗程,每日最大用量不能超过150mg。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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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出血性疾病或出血倾向者、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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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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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缺血性心、脑血管病(脑血栓、脑栓塞、冠心病等)和高脂血症。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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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5%-23%,主要表现为: 1、循环系统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心悸、心绞痛、低血压及心电图异常。 2、血液系统的不良反应:有白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牙龈、子宫或结合膜下出血。也有引起脑出血和上消化道出血并休克的报道。 3、消化系统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口干、恶心、呕吐、腹泻、腹痛、便秘及纳差等。有时出现肝脏异常,表现为TTT增高或ALT增高。 4、过敏反应:有皮肤发红、搔痒、皮疹、环形红斑、剥脱性皮炎、肢端静脉扩张、四肢末梢神经性水肿、急性喉头水肿和过敏性休克等。 5、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头痛、头昏、嗜睡、烦躁不安等。 6、可导致男性阴茎异常勃起,可能产生严重后遗症。 7、其它不良反应:有乏力、发热、关节肌肉疼痛、听力下降以及脱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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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用本品前,应明确诊断,严格排除出血性疾病,测试有关实验室指标,如血液粘度、血小板聚集度、凝血酶原时间等。 2、有下列病症者慎用: (1)低血压、血容量不足。 (2)血小板减少症。 (3)非高粘滞血症、非血小板聚集亢进。 (4)过敏性体质。 3、本品禁用于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