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轻度至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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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塞利洛尔。 |
烟酸。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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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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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108 |
国药准字H1202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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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轻度至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皮炎、舌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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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0-300mg,一日1次,餐后服药。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5次,一日用量不超过10片。儿童,一次0.5~1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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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2、高度心动过缓(显著的窦性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Ⅱ、Ⅲ度),窦房传导阻滞患者。 3、心源性休克患者。 4、肺动脉高压引起右心功能不全的患者。 5、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6、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女性患者。 7、哮喘急性发作期。 8、肌酐清除率低于15ml/分钟的肾功能不全患者。 9、正在服用能增强肾上腺素活性的抗精神病药物和停用此类药物不满2周的患者。 |
1.本品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会发生毒性反应。本品的一般不良反应有: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特别在脸面和颈部、头痛等血管扩张反应。 2.大剂量用药可导致腹泻、头晕、乏力、皮肤干燥、瘙痒、眼干燥、恶心、呕吐、胃痛、高血糖、高尿酸、心律失常、肝毒性反应。 3.一般服烟酸2周后,血管扩张及胃肠道不适可渐适应,逐渐增加用量可避免上述反应。如有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应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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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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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轻度至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皮炎、舌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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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物过敏:有时可有皮疹等反应如出现这种反应停止用药。 2、循环系统:有时可有心悸胸痛、胸部压迫惑。面部潮红,心脏/胸廓比增大等反应。 3、呼吸系统:有时可有流涕、鼻窭、咳啾喘息。呼吸中断等反应。 4、精神神经系统:有时可有眩晕、眼花、头痛头部沉重感、失眠等反应。有报道用本品后偶尔引起抑郁症状。 5、消化系统:有时可有上腹部疼痛、恶心等反应。 6、眼:有报道使用其他β受体阻断药可引起泪液减少等症状因此如本品引起该反应停止用药。 7、肝脏:有时可有GOT、GPT增高的反应。 8、肾脏:有时可有蛋白尿BUN肌酸增高等反应。 9、其他:有时可有疲乏、关节痛浮肿白细胞减少尿增高等反应此外有时可引起腓肠肌痉孪如出现这样的症状应停止用药。有时还可能引起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活性增高。 |
本品在体内转变为烟酰胺,后者是辅酶I 和辅酶II 的组成部分,参与体内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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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运动员慎用。 2、以下患者应慎用本品: (1)有可能发生支气管哮喘、支气管痉的患者. (2)与可能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在严密观察下配合应用洋地黄制剂等措施,谨慎用药)。 (3)低血糖、控制不充分的糖尿病。长时间禁食状态的患者(容易引起低血糖以及容易掩盖低血糖症状,应注意观察血糖值)。 (4)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 (5)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血清肌酐值40mgd以上者减量谨慎用药)。 (6)状腺功能低下患者。 (7)外周循环障碍的患者(雪诺氏综合症、间隙性跋行等)。 3、一般注意事项: (1)从小剂量开始用药长期给药时应定期作心功能检查(心率、血压,心电图X线检查等)。特别需要注意有心动过缓以及低血压时应当减量或停药,此外必要时要作其他对症治疗还要注意观察肝功能、肾功能、血液成分变化。 (2)已有报告应用同类药物(盐酸普萘洛尔)的心绞痛患者。如突然停药。可引起症状恶化。发生心肌梗死。因此本品的停药也应当缓慢减量严密观察下进行,要注意没有医嘱患者不能自行停药。在心绞痛以外的其他适应症用药时,特别在高龄患者也应当注意按同样方法停药。 (3)重症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突然停药,也有症状恶化的危险。停药应当缓慢减量。严密观察下进行。 (4)手术前48个小时,尽可能不用本品。 (5)嗜铬细胞瘤患者应用本品时,常常合用α受体阻断药。 (6)有可能出现眼花、眩晕,因此本品用药时(特别在用药初期)应注意驾车等危险机械作业, 4、孕妇及嘴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不宜用药。已有报道本品可向母乳转移,哺乳期妇女应当避免用本品。不得已需要用药者应当停止哺乳。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6、老年用药:老年人不宜过度降压(可引起脑梗塞等病变),应当从小剂量(如100mg)开始给药。严密观察患者状态的同时谨慎用药,需要停药时应当缓慢减量(参见一般注意点)。 7、药物过量: 本品用药过量后可能出现心动过缓、低血压、支气管痉挛和心力衰竭。目前尚无本品的特殊解毒药,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采取洗胃等措施以排出体内药物,并进行必要的对症治疗。 (1)心动过缓:首先用硫酸阿托品0.5-2.0mg静脉注射,如有必要可给予硫酸间羟异丙肾上腺素(0.5mg,缓慢静脉注射),或者用胰高糖素静脉内给药,每次1-10mg。 (2)低血压:应给予升压药如去甲肾上腺素或多巴胺。 (3)支气管痉弯:可给予β2受体激动剂和/或氨茶碱。 (4)心力衰竭:可给予洋地黄毒苷和利尿药。对于心肌收缩功能不全引起的休克,可给予多巴酚丁胺、异丙肾上腺素或胰高血糖素治疗。 |
1.症状消失后应停药。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糖尿并青光眼、痛风、高尿酸血症、肝并溃疡并低血压等患者慎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