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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塞利洛尔片

盐酸塞利洛尔片

处方药 非医保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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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轻度至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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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塞利洛尔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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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塞利洛尔片
盐酸塞利洛尔片
卡托普利片
卡托普利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塞利洛尔。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生产企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1108

国药准字H3102298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轻度至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高血压;心力衰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0-300mg,一日1次,餐后服药。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1次12.5 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 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1次口服12.5 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 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6.25 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 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按体重0.3 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 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副作用

1、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患者。 2、高度心动过缓(显著的窦性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Ⅱ、Ⅲ度),窦房传导阻滞患者。 3、心源性休克患者。 4、肺动脉高压引起右心功能不全的患者。 5、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6、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女性患者。 7、哮喘急性发作期。 8、肌酐清除率低于15ml/分钟的肾功能不全患者。 9、正在服用能增强肾上腺素活性的抗精神病药物和停用此类药物不满2周的患者。

较常见的有: 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咳嗽。 味觉迟钝。 较少见的有: 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心率快而不齐。 面部潮红或苍白。 少见的有: 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成分

本品用于轻度至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高血压;心力衰竭。

药理作用

1、药物过敏:有时可有皮疹等反应如出现这种反应停止用药。 2、循环系统:有时可有心悸胸痛、胸部压迫惑。面部潮红,心脏/胸廓比增大等反应。 3、呼吸系统:有时可有流涕、鼻窭、咳啾喘息。呼吸中断等反应。 4、精神神经系统:有时可有眩晕、眼花、头痛头部沉重感、失眠等反应。有报道用本品后偶尔引起抑郁症状。 5、消化系统:有时可有上腹部疼痛、恶心等反应。 6、眼:有报道使用其他β受体阻断药可引起泪液减少等症状因此如本品引起该反应停止用药。 7、肝脏:有时可有GOT、GPT增高的反应。 8、肾脏:有时可有蛋白尿BUN肌酸增高等反应。 9、其他:有时可有疲乏、关节痛浮肿白细胞减少尿增高等反应此外有时可引起腓肠肌痉孪如出现这样的症状应停止用药。有时还可能引起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活性增高。

注意事项

1、运动员慎用。 2、以下患者应慎用本品: (1)有可能发生支气管哮喘、支气管痉的患者. (2)与可能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在严密观察下配合应用洋地黄制剂等措施,谨慎用药)。 (3)低血糖、控制不充分的糖尿病。长时间禁食状态的患者(容易引起低血糖以及容易掩盖低血糖症状,应注意观察血糖值)。 (4)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 (5)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血清肌酐值40mgd以上者减量谨慎用药)。 (6)状腺功能低下患者。 (7)外周循环障碍的患者(雪诺氏综合症、间隙性跋行等)。 3、一般注意事项: (1)从小剂量开始用药长期给药时应定期作心功能检查(心率、血压,心电图X线检查等)。特别需要注意有心动过缓以及低血压时应当减量或停药,此外必要时要作其他对症治疗还要注意观察肝功能、肾功能、血液成分变化。 (2)已有报告应用同类药物(盐酸普萘洛尔)的心绞痛患者。如突然停药。可引起症状恶化。发生心肌梗死。因此本品的停药也应当缓慢减量严密观察下进行,要注意没有医嘱患者不能自行停药。在心绞痛以外的其他适应症用药时,特别在高龄患者也应当注意按同样方法停药。 (3)重症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突然停药,也有症状恶化的危险。停药应当缓慢减量。严密观察下进行。 (4)手术前48个小时,尽可能不用本品。 (5)嗜铬细胞瘤患者应用本品时,常常合用α受体阻断药。 (6)有可能出现眼花、眩晕,因此本品用药时(特别在用药初期)应注意驾车等危险机械作业, 4、孕妇及嘴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不宜用药。已有报道本品可向母乳转移,哺乳期妇女应当避免用本品。不得已需要用药者应当停止哺乳。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6、老年用药:老年人不宜过度降压(可引起脑梗塞等病变),应当从小剂量(如100mg)开始给药。严密观察患者状态的同时谨慎用药,需要停药时应当缓慢减量(参见一般注意点)。 7、药物过量: 本品用药过量后可能出现心动过缓、低血压、支气管痉挛和心力衰竭。目前尚无本品的特殊解毒药,一旦发生药物过量应采取洗胃等措施以排出体内药物,并进行必要的对症治疗。 (1)心动过缓:首先用硫酸阿托品0.5-2.0mg静脉注射,如有必要可给予硫酸间羟异丙肾上腺素(0.5mg,缓慢静脉注射),或者用胰高糖素静脉内给药,每次1-10mg。 (2)低血压:应给予升压药如去甲肾上腺素或多巴胺。 (3)支气管痉弯:可给予β2受体激动剂和/或氨茶碱。 (4)心力衰竭:可给予洋地黄毒苷和利尿药。对于心肌收缩功能不全引起的休克,可给予多巴酚丁胺、异丙肾上腺素或胰高血糖素治疗。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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